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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1月21日,市委第一提级交叉巡察组对枞阳县民政局及殡葬管理所开展了巡察。2025年4月1日向枞阳县民政局及殡葬管理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整改整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及局党组书记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对反馈的问题认真研究部署,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由局党组书记任专班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力抓好殡葬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压实整改责任。及时制定《中共枞阳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提级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逐项督促落实。
(三)注重统筹融合。自觉把巡察整改与殡葬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融入殡葬工作格局,以巡察整改为抓手,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推动和促进殡葬工作创新发展。自觉对标并深化巡察整改,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殡葬领域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对推进殡葬改革重视不足”的问题。一是局党组专题研究《中共枞阳县民政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一提级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二是加强理论学习,集中学习《殡葬管理条例》等殡葬领域法律法规,提高思想认识。三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建坟墓、硬化坟墓、公墓私营整治专项行动,解决违建坟墓、硬化坟墓、公墓私营等问题。四是完成了2025年全县公益性公墓年检工作。
2.针对“牵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印发《关于建立枞阳县殡葬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明确部门职责。二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印发《枞阳县殡葬领域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全县殡葬领域相关问题进行常态化联合执法检查。三是联合县自规局印发《关于规范全县重点工程项目迁坟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重点项目迁坟工作。
3.针对“殡葬服务机构管办不分”的问题。一是县委编办下发了批复,同意剥离枞阳县殡葬管理所的殡仪职能,分别设立枞阳县殡葬管理所和枞阳县殡仪馆。二是枞阳县殡葬管理所履行公墓管理行业监管等职责。
4.针对“节地生态安葬推行不力”的问题。一是编制《枞阳县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将骨灰堂等节地生态安葬设施纳入殡葬设施规划中。二是在2025-2026年农村公益性公墓改扩建项目在设计时要求每个公墓建设要配套节地生态安葬设施。三是积极引导丧属参加江葬等节地生态葬活动,2025年我县6份骨灰在铜陵市殡仪馆的统一安排下进行了江葬。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发放《枞阳殡葬政策明白纸》8000份、《枞阳殡葬政策明白纸》2000份。
5.针对“殡葬相关制度建设有缺失”的问题。一是出台《关于建立枞阳县殡葬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枞阳县殡葬领域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枞阳县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全县公益性公墓用地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严禁散埋乱葬和新建坟墓行为,进一步规范公墓用地手续及要求。二是会宫镇对群众反映占用耕地新建坟墓问题已整改到位。
6.针对“公益性公墓建设有不足”的问题。一是出台《全县公益性公墓用地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对全县47个公墓用地开展组卷报批,完善用地手续。二是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改扩建项目,分2025、2026年2个年度对68个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改扩建。三是编制《枞阳县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将未来10年需改、扩建及新建公墓纳入规划。四是已在泄洪沟上架构盖板涵,白梅乡小街村公墓道路已实现人车通行。
7.针对“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有短板”的问题。一是加强县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重新购置新式火化炉3台,冷冻柜5组。二是在县殡仪馆休息区增设休息座椅8组,24小时供应热水,进一步优化群众治丧环境。三是积极申报县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已完成县殡仪馆改扩建项目立项、环境评价、土地预审及初步设计工作。
8.针对“散埋乱葬现象严重”的问题。一是印制殡葬宣传单页10000余份,加大移风易俗宣传,明令禁止散埋乱葬。二是印发了《枞阳县新建坟墓、硬化坟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新建坟墓、硬化坟墓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每日跟踪汇总骨灰去向,自2025年6月1日以来,全县葬入公墓人数占死亡人口总数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四是对浮山镇、官埠桥镇官桥村公墓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9.针对“殡葬业务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召开殡葬领域政策学习和培训会议,提升业务能力。二是自2025年11月5日起,县殡仪馆在办理骨灰安葬或寄存业务时按规定与丧属签订《骨灰寄存协议》。三是对横埠镇新华村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四是自2025年11月5日起,县殡仪馆在办理骨灰安葬或寄存业务时按规定与丧属签订《遗体火化确认书》《骨灰移交确认书》。五是自2025年8月,全县各殡葬服务机构已按照要求登记相关信息并录入殡葬管理系统。
(二)聚焦殡葬领域腐败乱象情况方面
10.针对“公墓私营问题解决不彻底”的问题。一是2025年6月前未进行资产评估和移交的公墓全部完成了资产评估和移交。二是出台《枞阳县公墓私营整改方案》,开展公墓私营排查,实行分段处置。三是县民政局和县市场监管局对义津镇义东村、北圣村、汤沟镇红星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和原公墓管理人员20余人进行政策宣讲,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法纪意识。
11.针对“异地安葬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召开殡葬领域培训会,各乡镇民政办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县殡仪负责同志20余人参加培训。二是横埠镇对新华村执行异地安葬收费不统一情况进行核查,新华村已按照村级议事程序统一收费标准。三是全县64个公益性公墓异地安葬收费未备案的已全部进行备案。
12.针对“惠民政策执行有漏洞”的问题。一是组织召开殡葬领域政策培训会议,对乡镇经办人员社保证明开具工作进行了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县民政局牵头统一社保证明出具单位、格式和流程。三是对县殡仪馆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制定县殡仪馆《岗位操作规范》等系列工作制度。五是自2025年第二季度起,与人社部门进行季度核查,经比对未发现被违规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人员。
13.针对“建设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招投标工作专项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二是组织对白柳镇公墓建设项目涉及招投标情况进行核查,未发现违规行为。三是2025年以来县殡仪馆相关采购项目均严格按照招标相关程序执行。四是修订完善《县殡葬管理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采购程序。
(三)聚焦殡葬领域其他违法行为和犯罪活动情况方面
14.针对“存在非法占用耕地和改变林地用途行为”的问题。一是县自规局已对黄仪村、连湖村、左岗村、兴旺村等4座公墓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二是牵头编制《枞阳县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1-2035年)》。三是将用地问题纳入2025年公墓年检内容,巡察反馈以来全县无违法占地扩建公墓行为。
15.针对“占用农地修建硬化大墓问题多发”的问题。
一是开展新建坟墓、硬化坟墓专项整治,按照“一墓一策”对92座硬化坟墓完成整治。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硬化坟墓整治工作的通知》,按“一墓一策”的要求进行整改,杜绝发生对硬化坟墓“一堆了之”的虚假整改行为。三是将项铺镇柳西村、汤沟镇肇丰村硬化大墓线索移交县自规局进行查处。
16.针对“存在遗体外运土葬现象”的问题。一是建立殡葬信息员制度,健全我县基层殡葬信息收集网络,及时掌握殡葬动态信息。二是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排查,巡察反馈以来未发现此类问题。三是将相关案件线索已移交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已将相关车辆进行查处,现运输车辆已报废。
17.针对“对殡葬服务经营主体的管理缺失”的问题。一是与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殡葬服务经营主体教育引导以及违法行为的查处。二是对存在问题的商户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三是全县158名从事骨灰盒销售、冰棺出租、礼炮乐队和雕刻等服务的未办理营业执照人员均按照要求办理营业执照。
(四)聚焦殡葬领域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18.针对“公益性公墓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召开全县公墓用地统计会议,集中学习了《殡葬管理条例》等系列法律法规,提高思想认识。二是汤沟镇已对公墓石材进行统一采购,2025年6月以来从根源上杜绝面积超标和墓碑高度超高的问题;义津镇程山公墓已通过采取种植绿植的方式对墓穴面积超标、墓碑高度超高的公墓进行遮挡;肇丰村已将空置的墓穴依次编号进行有序安葬;山镇巢山村等10座公墓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已责令管理人员安排专人完成清扫并定时保洁。
19.针对“公益性公墓收费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根据省、市发改部门的指示精神,我县单双穴定价要结合维护管理成本及周边市县收费情况再行决定价格,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期间暂不调价。二是县市场监管部门已对18个未执行政府定价、存在超标准收费问题的公益性公墓进行核查,逐一下发了整改通知单要求进行整改,目前均已整改到位。三是针对存在额外收取包含在墓葬费以内的碑刻等费用问题的公墓,逐个下发整改通知单严禁搭车收费,目前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四是开展收费问题专项核查,共发现问题19个,已完成整改19个,共退费189980元。
20.针对“对墓穴预售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强学习,召开培训会对殡葬从业人员20余人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二是针对公益性公墓预售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21.针对“遗体接运服务不优”的问题。一是完善对遗体接运车辆的考评机制,制定《枞阳县遗体接运车辆管理办法》。二是对社会化遗体接运车辆实行统一调度,开通殡仪服务24小时热线“96399”。三是召开全县遗体接运车辆驾驶员培训会议,加强教育管理。四是严格考核,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查处。
22.针对“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不足”的问题。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转发《枞阳县殡葬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二是对涉嫌党员干部私埋乱葬问题进行核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对白梅乡在公墓外新建坟墓的党员进行核查并问责,白梅乡16名在公墓外新建坟墓的党员干部已全部由其所在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
23.针对“对特困人员的殡葬服务存在短板”的问题。一是2025年6月,对各乡镇民政办主任、经办人员及县殡仪馆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县政府网站公示了殡葬惠民相关政策,印制了《枞阳县殡葬政策明白纸》10000份,《公民“身后一件事”宣传册》2000份。三是对钱桥镇、官埠桥镇2起事件进行核查,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五)聚焦殡葬领域行业监督情况方面
24.针对“对项目建设的迁坟事项管理缺位”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规范全县重点工程项目迁坟工作的通知》,要求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坟墓,原则上应迁入公墓进行安葬,严禁散埋乱葬。二是2025年钱铺镇长山村断腰岭石子厂迁坟40棺,均进入公墓安葬。2025年合池高铁项目山镇迁坟点,已按照节地生态葬要求进行设计,目前安置点正在进行土地组卷报批。三是县民政局按照要求对因项目迁坟事项加强巡查监管,强化源头管控。
25.针对“环保责任意识不够强”的问题。一是组织县殡仪馆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学习。二是县殡仪馆排污检测合同到期后,及时重新签订排污检测合同,明确合同具体期限。三是发函至县住建局,旗山汉武文化生态园管理部门已对“塑料花”等不可降解用品进行了清理。
26.针对“安全风险防控不够严密”的问题。一是加强值班值守,消除安全隐患。县殡仪馆在群众祭拜时,安排保安进行值守,防止火灾发生。二是针对部分公墓未配备消防池问题,结合全县2025年至2026年公墓新改扩建项目,配齐消防设施。宝寿陵园新建3个焚烧池已全部投入使用。三是加强文明祭祀和防控。每年清明、冬至前督促镇村全面排查殡葬服务设施安全隐患,严守安全底线。
27.针对“纪律作风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二是针对县殡管所职工存在接受丧属赠予的寿碗、糖果、毛巾、香烟现象,对13名职工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对工作失误的责任人问责。四是设置24小时举报热线“96399”,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8.针对“内控机制不完善”的问题。一是县殡仪馆骨灰盒已统一由市殡仪馆采购,遗体卫生袋等在徽采商城统一采购。二是加强出入库管理,县殡仪馆已严格执行出入口登记制度,对骨灰盒、手套、口罩等殡葬日常实行登记使用。三是业务收费实行扫码收费。县殡仪馆已在省财政公共支付平台上申请专项收费码,县殡仪馆不再收取现金。
29.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对县殡葬管理所财务人员进行会计账务核算等业务培训。二是立行立改,已按规定将相关设备等纳入固定资产登记。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四是修订完善《枞阳县殡葬管理所财务制度》《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深化整改成果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二)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彻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持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推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以此次巡察殡葬领域工作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一次难得机遇,以整改成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促进我县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2-3229121,通信地址:枞阳县湖滨路6号枞阳县民政局,邮编:246700,电子邮箱:1126601673@qq.com。
中共枞阳县民政局党组
2026年3月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