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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和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并于2024年2月29日向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提高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性,推进我局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县农业农村局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多次召开会议,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契机,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高质量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三)全力推动整改。坚持问题导向,2024年3月15日制定《县农业农村局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常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县农业农村局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营商环境专项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针对巡察反馈的27个问题,制定整改台账和清单,明确整改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局主要负责人牵头整改15个问题。
(四)抓实督促检查。局巡察反馈问题落实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定期抽查、对标核实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对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常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1.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中共枞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明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10个方面学习重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16次,交流研讨5次。二是加大对局属党支部督查指导,重点督导“三会一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等内容,已开展专项督导2轮。三是印发党建知识应知应会,组织局属各党支部学习党建应知应会内容,组织165名党员干部参加党纪知识测试。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指示精神。二是印发《枞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的通知》,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班子年度工作总结、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三是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意识形态突发网络舆情处置应急方案,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
(3)关于“实施乡村产业振兴战略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培育国家级龙头企业,已遴选2家企业作为国家级龙头企业重点培养对象,积极推荐申报。二是开展乡村特色产业振兴行动,2024年摸排拟入规企业6家,新入规企业2家,规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增长3.9%。三是开展2019-2023年到村产业项目县级排查,核查项目35个。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会同县财政局抽取30个村,其中县级抽查审计6个村、乡镇交叉互审24个村。积极追缴横埠镇新庄村艾草深加工厂房租金,目前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关于“落实惠农政策有温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目录,2024年共向社会公开惠农政策等各类信息133条,其中粮补等惠农政策10条、农业项目申报5条;召开粮食补贴新闻发布会,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针对高素质农民培训针对性不强问题,已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1人。印发《枞阳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方案》,结合乡村产业发展,开设再生稻、优质专用稻和肉牛养殖等农民实际需求专业,建立实训基地9个,培育高素质农民300人。三是加大基层农技推广力度,结合农作物生长周期,开展水稻优质高效栽培、大田油菜抢收减损技术、主要农作物病虫害防控等农业培训26场次,培训人数1300人次。
(5)关于“执行耕地保护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高标准农田管控,委托技术单位开展2024年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技术服务,上图入库数据通过省市核查。与乡镇签订2021—2023年高标准农田管护责任书,落实管护资金、管护责任。将21万亩建设标准不高的高标准农田纳入《枞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其中2023—2028年每年安排改造提升3万亩,2029—2030年每年安排改造提升1.5万亩。二是加强农业耕地地力保护,加强惠农政策宣传,引导农民多种粮、种好粮。印发《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通知》,可复种的675亩撂荒地已复种662亩,剩余13亩结合撂荒地排查,督促所在乡镇村及时落实生产主体复种。三是组织111名农技人员,对接服务555户农业示范户,推广农业“四新”技术,提高种植收益。
(6)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长江“十年禁渔”执法力量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印发《枞阳县长江禁捕退捕工作考核方案》,压实乡镇和县直单位目标责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及时调整执法人员编制4人,18名执法人员通过农业专门法律知识考试,获得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针对摄像头未及时上报修复问题,已批评教育1人。印发《渔政信息中心工作制度》,规范设备故障维修程序。2024年长江禁捕案件数同比下降59%。二是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印发《枞阳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枞阳县2024年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印发《枞阳县农村改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枞阳县农村改厕管护服务站考核办法》,开展农村改厕问题大排查、大整改。2024年完成农村改厕6000户。
(7)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任命16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负责人,调整充实义津、钱桥、金社、白柳等乡镇快检人员,明确各乡镇监管站站长统筹负责属地的快检工作。二是开展全县37个快检室技术人员专题培训,印发《枞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把资金报账关,确保专款专用。
2.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8)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党组会议纪律的通知》,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二是印发《枞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规范局属党支部管理,召开局属党支部书记述职会议,听取专题汇报。三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压实“一岗双责”责任,常态化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和以案示警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
(9)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所松懈”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农业农村系统下属企业国有资金监管,开展局属国有企业资产确权办证及资产盘活工作,追回县示范繁殖农场无依据发放的值班费等1.14万元,诫勉1人、谈话提醒2人。二是严格按照规定追回虚报培训项目餐费830元,谈话提醒1人、批评教育1人。
(10)关于“机关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偏软”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农业服务站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出行租车和公务接待的通知》《枞阳县农业农村局公务接待“三审”制度》,追回违规接待等费用10232元,追责问责4人。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的通知》,严格按照规定列支会议费。三是严格执行工会会员慰问范围和标准,退回职工家属慰问金1000元。
(11)关于“廉政风险防范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实行资金拨付审核制,2024年涉农项目拨付资金,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强化项目监管,2024年涉农项目均经集体研究后,组织实施。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向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面检查,谈话提醒1人,相关资金已被县财政局收回。县种子管理站将不符合报销规定的3106元农技推广补助费,退还县非税收入管理局账户。二是规范差旅费报销。加大报销审核力度,从严把关,2024年机关报销差旅费同比减少13.5%。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2019年以来的财务票据进行梳理,并形成书面报告。对违规报销、重复报销的问题,责令相关责任人退还不符合规定的资金6024.2元,批评教育1人、谈话提醒3人。
(12)关于“财务管理有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杜绝大额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印发《枞阳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细则》,规范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使用。二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2019年以来的财务票据进行梳理,并出具审核报告。三是县农场对白条抵库的13.58万余元白条分类处置,已入账916115.1元,诫勉1人、谈话提醒1人。
(13)关于“服务项目采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计划,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年度采购计划,规范开展渔政执法趸船接水、接电、停靠接岸、高标准农田验收等政府采购8次。二是开展服务类项目采购论证,对确需采购的经集体研究后,财务股统一采购。针对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核资,2022年招录1名会计专业人员后,从2023年度开始不再委托第三方清产核资。三是严格采购预算,对开展采购的项目,全部委托专业公司编制预算,整改以来共编制采购预算5个。四是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批评教育1人。
(14)关于“国有资产、资源、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成立国有资产确权办证及资产盘活工作专班的通知》,明确管理主体和职责,加强下属企业管理。二是成立农业农村系统国有资产确权办证及资产盘活工作专班,对农业农村系统国有资源、资产应梳尽梳,建立台账,确保无一遗漏。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农业农村局固定资产清查专项审核,对未录入资产管理系统的27项国有资产,全部补计;盘亏及报废毁损固定资产13项。
3.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5)关于“党组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局属党支部制度,指导局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二是严肃落实党员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与派驻纪检组沟通,《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提名推荐表》实行党组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双签字。三是结合具体工作,已兑现职工下乡午餐补助。
(16)关于“反馈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属13个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局属各党支部“三会一课”。二是开展专项督查,局机关党委组织开展专项督查2轮,对局属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开展督导。三是印发《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指导督促局属各党支部开展星级评定分析研判,申报三星以上党支部7个。四是追责问责,种子管理站党支部、连城湖水产养殖公司党支部和局机关党支部向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作出了书面检查。
(17)关于“反馈问题民主集中制落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党组会议纪律的通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明确“一把手”末位表态,对议事决事无明确意见的,不形成决议。三是进一步严肃党组会议纪律,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扬民主,党组会议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表态发表意见。
(18)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中共枞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高了干部选拔水平。二是2024年以来,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 公示、任职等程序,进一步提高选拔任用干部的质量。三是开展农业农村系统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副科级以下)“三龄两历”摸底登记,162名事业干部职工填写《干部“三龄两历”信息核定表登记》,建立台账,规范干部退休管理,杜绝未按期办理退休的情况发生。
(19)关于“反馈党员组织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属各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会,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二是组织局属各党支部全面排查党员情况,重点摸排工作关系变动、不能参加本支部组织生活的党员,暂未发现问题。三是及时转出3名工作关系不在本系统、本单位的党员。
4.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20)关于“上一轮巡察指出的问题仍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督查,机关党委组织开展专项督查2轮,对局属党支部“三会一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二是印发《中共枞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三是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明确良种场法人,依法依规解决垫付资金问题。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5.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21)关于“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中共枞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党组学习计划的重要内容,并组织学习。二是2024年局主要负责人联系包保、走访企业10次,基层农技推广指导员指导服务农业新型经营主体555人。三是制作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展板,不定期在局公开栏张贴优化营商环境明白纸,通过局LED屏滚动播放优化营商环境标语,不断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营商环境氛围。
6.优化营商环境责任落实情况
(22)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会议,集中学习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印发《枞阳县农业农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二是结合农业农村实际,印发《枞阳农业邀您腾飞》招商引资宣传册。三是扎实推进产业链招商,2024年签约农业项目8个、新开工项目4个。
(23)关于“政务公开不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公开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目录,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成立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落实具体经办人员,对农业农村系统公开目录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股室和单位。三是开展政务公开常态化排查,对超时未公开的内容,及时提醒相关股室。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已及时更新领导信息7人次。
7.作风效能和担当作为情况
(24)关于“对待企业诉求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农业农村局优化营商环境平台管理,明确乡村产业股专人负责平台登录、浏览、回复等工作。二是2024年《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平台》,交办农业农村局企业咨询、诉求等13个,全部按时办理答复,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给企业,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25)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调整县农业行政执法数据库人员36人次。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政府采购,配备渔政执法船船长3名、轮机长3名、普通船员2名,切实保障渔政执法工作。三是印发《2024年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进行公示。
(26)关于“为民服务工作存在瑕疵”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及时更换“县农业农村局窗口”指示牌,党员按规定佩戴党徽。2024年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到派驻县政务中心的县农业农村局窗口检查指导工作16次。
8.诚信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
(27)关于“守信激励及失信惩戒机制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省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结合“信用示范县”创建,利用电子屏、展板、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信用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5次。二是印发《枞阳县关于农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三是积极开展信用监管应用。对全县农资经营户、畜禽生产经营主体、生猪屠宰等企业实行信用评价,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
三、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情况
通过对巡察组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全局各项工作。
(一)加强学习,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理论水平的首要途径,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三农”工作、乡村振兴、“长江十年禁渔”、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指示批示等精神摆在首位,并结合实际开展研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勇于担当作为,自觉用理论武装头脑、把解决问题、推动发展作为学习的落脚点,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到实处推动全局各项工作。
(二)巩固落实,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彻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持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主动作为,推进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以此次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一次难得机遇,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定落实中央及省、市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主动谋事创业,以“千亿斤江淮粮仓”建设、乡村特色产业振兴、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美乡村建设等“四大行动”为引领,以培育“一片茶”“一条鱼”等十大特色农产品为抓手,奋力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2-5756227;通信地址:枞阳县枞阳镇连城东路18号;邮编:246700;电子邮箱:zynwbgs@163.com 。
中共枞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5年4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