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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23日对县住建局开展了常规巡察和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并于2024年2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召开党委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研究,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确保整改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全面梳理、查找原因,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方案。明确党委书记负总责,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
三是提升整改实效。坚持以上率下,党委书记牵头整改问题15个。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班子成员之间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理论武装、思想淬炼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
二、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动常规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 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2次,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内容,及时传达到位,提升了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二是组织举办了“举旗帜•送理论”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报告会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县委宣讲团报告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及时调整了县住建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有力推进住建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专题研究住建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存在问题,严防重大舆情事件发生。三是组织参加国家安全主题教育宣传日活动,认真开展住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参与“中国普法”法律知识竞答活动,增强意识形态防范意识。
3.针对“执行住建政策有偏差”的问题
一是及时减免了大乐购超市、安徽旗胜工程公司疫情期间房租137119元,责令相关责任单位作出书面检查。二是组织实施18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召开了5次项目设计意见征询会,及时公开公示设计方案。三是开展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提升行动,排查整治小区安全隐患,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消除风险隐患352处。四是组织对城区30个在建工程进行重点督查和随机抽查,下发整改通知书30份、整改意见80条。五是积极开展供水、供气前置服务,费用缴纳、查询、过户等实现一网通办。六是责令中通快递公司对被损毁的绿地进行了恢复,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4.针对“疏于对下属单位管理”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各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12次。召开了2023年度住建系统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听取各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局属各企事业单位严格履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二是制定了《枞阳县住建局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办法》,强化日常管理和考核。深入开展住建系统内部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其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财政部门。三是针对个别职工违反考勤制度等现象,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5.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实”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了住建系统警示教育暨“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印发了《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发挥身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震慑作用。二是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岗位53个,对风险点和苗头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12人次。三是制定了《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一岗双责”履行情况检查的工作方案》。针对“龙湖国际城地下车库涉嫌非法加工销售石子”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6.针对“工程项目建设、采购管理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的问题
一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在建项目标后履约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对5个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二是机关代管专户银行存款所有资金收回国库。三是针对“采购未询价、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小额工程选定企业把关不严、树苗未达到涉及标准而通过验收”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7.针对“发放工资绩效津补贴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责令立即停止支付第三方服务人员的午餐费,及时追回多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是对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经办人员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并对相关财务经审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8.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财务报销制度及程序。严控办公经费支出,同比2023年减少12%。二是对相关财务经审人员进行追责问责,责令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书面检查。三是完善了《县住建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务出行等制度建设,规范社会化租车和机关工会活动经费管理。
9.针对“合同管理不严”的问题
一是针对“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问题,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密切关注原大乐购超市承租方相关信息,及时追缴拖欠租金。二是认真开展劳务派遣合同自查自纠,对4名超龄临时工进行清退,并签订了辞退通知书。三是委托第三方拍卖公司通过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竞价系统平台对“枞阳县枞阳镇湖滨路18号办公楼六年期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按照相关程序与中标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并认真履行合同约定。
10.针对“固定资产管理缺位”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了住建系统会计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会,集中学习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二是局属各单位完善了历年来的会计档案和资产登记凭证,对原代扣代缴水泥厂职工保险费,进行了会计凭证冲红账务处理,恢复往来款余额。三是针对“程序不规范”问题,对相关财务经审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11.针对“四风禁而未绝”的问题
一是对信访档案进行造册登记,建立健全信访台账。严格按照“受理、告知、办理、答复、回访”程序,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认真办理信访人诉求,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二是针对“工作流于形式、信访答复落实不到位、漠视群众利益、套用错误的工程决算表”等作风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三是完善了《县住建局机关考勤及效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对局属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责令各单位据实统计考勤信息。
(三)聚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2.针对“组织发展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认真梳理2018年以来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的各个环节,按照市委组织部《党员档案材料参考学习手册(试行)》有关程序,2024年度发展35岁以下青年党员2名。二是认真开展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党支部联系点工作,并及时向组织部门备案;充实了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党支部力量。三是举办了《如何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专题讲座,进一步规范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四是对原县房产和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党支部进行重新调整,增设了县房产和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党总支(下设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老干部党支部)。
1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召开了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三个以案”专题民主生活会、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住建系统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深刻检视剖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约谈,督促相关党支部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费收缴、换届选举、党员管理等制度;及时对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党组织关系进行了转接,并对有关党支部书记进行追责问责;责令未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及时补缴党费,并作出书面检查。三是督促局属各级党组织每月按时缴交党费,强化党费缴交制度执行与监督。
14.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清退违规借调企业人员2名,清理机关混岗人员18名;对下属单位班子成员进行了优化调整,逐步化解“二级机构副职配备过多”问题。二是制定了《中共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民主测评、讨论研究、任前公示”等程序,提拔任用优秀干部;落实“一人一档”要求,完善选拔任用工作台账资料。
15.针对“发扬党内民主不够充分”的问题
一是坚持集体决策、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常态化,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进行全程监督,全面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二是完善了《中共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议事规则》,规范党委会议、局务会议的议事范畴、议事程序,厘清了党务与行政议事权责边界。
16.针对“党支部的作用未充分发挥”的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和铜陵市委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事业)单位党建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二是对有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及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三是成立了县住建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不断提高住建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17.针对“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对有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时任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时任负责人对报销程序不合规的情况进行深刻反思,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二是县建筑工程检测试验室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调整了单位负责人,强化内部管理制度,筑牢廉政风险屏障。三是坚持把抓好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对标找差、举一反三、深查细照,建立完善“长久立”机制,补齐薄弱环节,防止问题反弹。
三、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动营商环境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一)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1.针对“学习营商环境政策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
一是带领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升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的理念,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二是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和党委书记上党课等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政治行动自觉和实践要求。
(二)优化营商环境责任落实情况
2.针对“助企纾困政策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组织认真学习了全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和市、县重大项目突破年暨营商环境提升年动员大会精神,推动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二是针对“执行减免政策不及时,部分商户租金未减免”等问题,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减免了承租方部分房租,责令相关责任单位作出书面检查。三是认真受理各类办件,做到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满意率100%。
3.针对“营商环境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重新调整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定期组织召开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办理建筑许可”和“获得用水用气”两个指标评议考核工作专题推进会议,力争“获得用水用气”和“办理建筑许可”2个营商环境一级指标在省、市年度(季度)评比中位次领先。
4.针对“存在接受服务对象吃请现象”的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针对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原副经理汪某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及其他违法问题,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5.针对“作风效能建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住建系统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揽镜自照、防微杜渐,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强震慑、固防线的作用。二是对局属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进行暗访检查,针对“个别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在办公电脑上看与工作无关内容”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调整局机关效能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考勤等机关效能有关规定,通过考勤公示、不定期开展效能督查等方式提升考勤管理质效。
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情况
(一)推动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抓好整改工作,对于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事项,持续跟踪推进,确保真改实改,努力将各方面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推动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持续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举一反三,加强内部管理,强化依法依规履职,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运用好巡察问题找差距、补短板,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好巡察反馈意见的各项要求。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2-3211383;通信地址: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楼616室;邮政编码:246702;电子邮箱:263754193@qq.com。
中共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