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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左延平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旅游和吃请的问题。2015年至2019年,左延平在矿产管理股工作期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和吃请,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茶叶、烟酒等财物。左延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4年10月17日,左延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按规定降低其退休待遇。 二、枞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汤兵等3人违规接受执法对象吃请的问题。2023年5月12日,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汤兵、朱世平、朱泽民等人在枞阳县会宫岔路口附近查处某运输公司一辆重型货车,当天晚上三人接受该运输公司宴请。2024年11月6日,汤兵、朱世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泽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枞阳县汤沟镇木排村虚列食堂工作餐报销违规吃喝和烟酒支出问题。2023年至2024年期间,木排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庆春授意会计张志敏通过虚列食堂工作餐的形式处理违规吃喝和公款购买烟酒等费用。木排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方勇未正确履行监督职责,默许并签字认可。2024年11月29日,李庆春、方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志敏受到诫勉处理,责令李庆春等人将违规报销的费用退交村集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