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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通报四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24-12-31 09:43 来源:枞阳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枞纪宣  

一、横埠镇新庄村原党总支书记章奤违规向服务对象索要钱款的问题。2022年4月22日,章奤代表村两委班子承诺将新庄村章庄中心村美丽乡村附属工程交由钱某生、钱某春施工建设,并向二人索要钱款用于支付村其他支出,违反了群众纪律。章奤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9月30日,章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会宫镇拔茅小学挤占学生伙食费的问题。拔茅小学2023年9月开办食堂以来,教师、保安、炊事员未交纳伙食费,就餐费用从学生伙食费中列支。同时,将申请的教师伙食费用于学校其它开支。刘西龙时任拔茅小学副校长并主持工作,对此负有责任,违反了群众纪律。2024年6月28日,刘西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缴违规支出费用。

三、枞阳镇政府经发办主任张成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违规安置补偿的问题。2018年枞阳镇古塘村棚户区改造拆迁时,钱某既非古塘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非常住人口,不符合安置条件。张成作为古塘村棚改专班人员,对钱某申请未认真走访和核实,导致钱某违规享受人口安置补偿(已追回),违反了工作纪律。2024年6月23日,张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枞阳县自来水公司违规收费问题。2021年1月,县自来水公司在维修更换冻坏水表时,将应由县自来水公司负担的费用转嫁给用水群众,违规收取维修、更换水表费用。县自来水公司经理王大平对此负有责任,违反了群众纪律。2024年6月28日,王大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费用全部退还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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