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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察第四巡察组于2022年10月31日至2023年1月13日对浮山镇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3年4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领导,直面问题明责任 (一)迅速研究部署,扎实抓好整改。浮山镇自觉将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重大政治任务,强化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针对反馈的问题细化分解,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 (二)上下联动合力,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梳理、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反思警醒,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镇村两级形成了详实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工作任务。同时要求各责任部门、各村根据整改任务,认真对标检查,进一步修订、细化、完善具体的整改方案,并按要求按期完成整改工作。 (三)层层安排部署,明确整改责任。明确各分管领导、各村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配合,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情况表,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扎实推动整改。传导责任,压实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级级夯实责任,压实落实整改责任网络体系。 (四)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整改台账。剖析根源,找准症结,认真梳理分类,针对具体问题,分别列出问题清单,对照清单逐项逐块明确整改措施、牵头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实行挂单整改、对账销号,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五)强化督促检查,推进整改落实。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督查落实。镇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督查工作机制,组建巡察整改工作联合督查组,定职责定任务,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汇总建立督查台账。对督查出来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二、狠抓整改促落实,解决问题显成效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制定了《浮山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2023年全年已开展24次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二是积极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三是加大干部应知应会内容的学习,特别是“四个意识”“两个确立”及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三个务必”等内容的学习,并组织线上学习测试。 2.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制定《中国共产党浮山镇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工作方案》,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确保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查摆问题,会后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加强主观能动性,积极开展支部书记“七一”讲党课活动;三是明确党建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乡镇党校作用,浮山镇党委书记作《引领时代 开辟未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讲座;积极举办能力素质提升大讲堂、读书分享会,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3.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制定《2023年浮山镇防止返贫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并发放了网格员手册,印发《浮山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网格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网格员职责;二是女儿桥村投资乡村振兴项目钢构厂房已投入运营。三是制定《浮山镇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强化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 4.针对“安全隐患摸排处置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浮山镇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和《浮山镇重点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组织各村进行自建房安全隐患“回头看”摸排,重点整治住房安全、用电安全、液化器使用安全等;二是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建立隐患销号制度,跟踪落实隐患整改。 5.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日常教育管理缺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以衔接融合为抓手推动村级纪检委员履职尽责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落实村纪检委员(监督委员会主任)工作职责;二是依托镇党委组织的能力提升大讲堂组织全村镇村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开展业务培训;三是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细则。 6.针对“秋种及防撂荒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中央一号文件》及习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出台了《浮山镇深入开展“四大行动”加快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村党组织负责人为粮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各村种粮任务及组织高标准农田建设;三是组织农办、农技站到各村进行业务指导和惠农政策宣讲;四是对原有撂荒耕地恢复耕种;五是全镇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目标任务。 7.针对“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一是制定《浮山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健全秸秆禁烧网格化包保责任制,明确考核细则,严格按照制度落实秸秆禁烧管控工作;二是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三是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入户宣传工作,发放秸秆禁烧一封信;四是严格落实村网格员责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五是组织开展“秸杆离田活动月”专项行动。 8.针对“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在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相关政策规定;二是制定印发《浮山镇重大项目、重点经济工作暨招商引资“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明确镇党政班子成员定期走访企业倾听诉求,解决实际困难;三是解决金灿仓储用地需求,项目于2023年4月顺利投产运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9.针对“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制定《2023年浮山镇“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在作风建设问题查摆中,召开了作风建设剖析会,查摆问题,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机关干部思想认识有了显著提高;二是进一步修订《浮山镇机关考勤制度》,明确机关干部请销假、外出报备等程序规定;三是制定《浮山镇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府相关重要信息均及时进行公开公示。 10.针对“美丽乡村后期管护资金未发挥效益”的问题。 一是完成所有管护资金拨付;二是对各村工作人员进行了管护资金拨付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了管护资金拨付制度;三是修订《浮山镇美丽乡村、特色自然村管护实施办法》,明确各村美丽乡村后期管护考核量分标准,确保管护资金效益发挥。 11.针对“民生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成立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浮山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全镇农村低保进行动态清理;二是开展低保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整治方案,实行低保动态调整政策,符合条件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及时退出;三是优化社会救助联审联批领导小组,压实纪委对低保审批的监督作用;四是对低保审核中把关不严相关同志进行诫勉谈话。 12.针对“村集体‘三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严格要求按规定每月落实报账工作;二是完成女儿桥村起潮田承包费征缴;三是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村“三资”管理专项督查,四是邀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村挂账问题进行全面梳理;五是进一步修订完善《浮山镇“三资”管理制度》。 13.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二是严格规范开展工程项目管理,督促工程监理作用发挥。 14.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修订《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浮山镇办公耗材采购制度》《浮山镇机关用车制度》,对原有的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新增、修订、废止工作;二是规范报销程序,坚持按月公示;三是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规范资金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增强预算单位支付透明度。 (三)聚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5.针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力问题”的问题。 一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收看《霉变的“粮”心》、《赌向深渊》等警示教育片,结合作风建设深化年开展,全体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工作作风得以明显好转;二是发现苗头性问题,针对实情及时提醒、谈话、诫勉,2023年全镇开展各类谈心谈话159人次,其中提醒谈话9人次,警示谈话6人次,诫勉谈话8人次,日常谈心谈话136人次;三是注重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做到党员干部动态监督全覆盖、无真空;四是注重收集网络、信访、民意调查、谈话反映等涉及党员干部的监督信息,使干部时刻保持警醒状态,始终不越雷池、不碰红线。 16.针对“抓党建工作不够主动”的问题。 一是制定《浮山镇党委议事规则》、《浮山镇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二是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党建工作知识的学习,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训班,补齐党建工作短板;三是选优配强村级干部队伍,新录用后备干部已全部上岗,优化基层党组织班子结构,培养党务骨干,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17.针对“党建引领团建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专题研究,将党建带团建纳入党建工作部署,作为年度考核内容;二是开展青年大学习宣传工作,建立跟踪落实通报调度机制,浮山镇2023年青年大学习学习率均达到50%以上,较2022年度增长40%;三是结合工作开展,制定《2023年浮山镇团建活动计划》;四是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清除“一枝黄花”、“志愿助民秸秆离田”、“青年之家”等志愿活动。 18.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的问题。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定期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党员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提高政治理论武装水平;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对待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走过场;三是加强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经常性地给予督查指导,确保支部定期开展活动,同时将活动资料整理归档。 19.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制定并完善《浮山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年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24次,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接受民主集中制教育,增强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在党委会议、党委扩大会议等相关会议中,坚持规范集体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相关要求,强化监督制约;三是优化工作作风。坚持深入基层群众,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和“暖民心”行动等工作,广泛听取群众建议,做到科学决策,积极推行党务公开,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20.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开展党员发展工作专项培训,对各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了业务指导,提高了党组织书记的相关业务知识储备。同时完善了年度考核指标,将发展党员情况纳入本年度考核要点;二是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培训计划和要求;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教育,严格把关发展党员材料质量。 三、巩固成果提标杆,建立机制抓长效 (一)坚持持续用力,驰而不息抓好后续整改。进一步压紧压实镇村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把整改压力延伸到最基层,不断把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对已经完成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质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继续推进的整改任务,对照台账和时间节点,持续跟踪督办,不解决问题、不达标准决不销账,同时严肃追究整改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构建整改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推进建章立制工作,努力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梳理完善优化现有制度,切实做到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强化制度执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三)抓住整改契机,凝聚推动发展强大动力。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有利契机,把推动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推动全镇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扎扎实实的整改落实成效,让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新变化新气象。 (四)巩固整改成果,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扩大整改工作成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18856226908,通信地址:枞阳县浮山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246735;邮件信箱:391540160@qq.com。
中共枞阳县浮山镇委员会 2024年3月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