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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10-25 16:14 来源:枞阳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2年7月4日至7月29日对县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0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反馈问题,认真研究部署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县检察院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2022年10月28日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设立分管院领导兼主任的整改工作办公室。

(二)压实整改责任,加强推进落实。院党组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针对巡察整改问题,先后组织召开党组会暨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4次,院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调度会议2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反思不足,深刻剖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整改。

(三)分解整改任务,提升整改成效

县检察院深入剖析问题症结原因,根据问题类型和部门分工,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条条明确整改措施。院整改办每周梳理各部门、各党支部整改措施及成效,并协调督促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销号。

二、坚持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整改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部署有偏差”的问题

“四大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问题。一是优化调整民行部门办案力量,2022年以来新增1名员额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及2名聘用制书记员。二是加强与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的衔接,建立民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加大民事诉讼监督受案规模,积极挖掘案件线索。2022年以来受理虚假诉讼案件17件,向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三是与县司法局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律协作的工作意见》,与县民政局深入落实与《关于建立守护“半边天”专项监督活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守护“夕阳红”专项监督活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

落实上级指示不到位问题。一是再次向上级院沟通报告乡镇检察室相关情况,争取政策上更大支持力度。二是乡镇检察室依托资源优势,2022年以来配合业务部门开展有关活动6次,到辖区开展普法活动8场。三是分管领导召开乡镇检察室人员会议,对乡镇检察室作出部署安排,拟定相关考核制度。   

2.针对“党组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重大项目谋划不深不全”的问题

一是调配3名年轻干警,调整充实基建领导小组,确保人员相对稳定,做到专人专责。二是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补充协议》,确定总体方向。三是按照施工总进度计划表,持续推进扫尾工程。

3.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实不深”的问题

一是及时纠正个人整改清单填写问题,对相关人员予以提醒警示,同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中对此作出要求。二是院党组中心组和各党支部分别开展警示学习教育。

4.针对“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司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

检委会工作规则执行不够规范问题。一是组织检委会成员学习有关制度文件,强化规范意识、责任意识。二是分管领导对负责检委会的相关同志进行集体谈话。进一步修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两个提前”工作机制。

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落细还有差距问题。一是分管领导对第一、二检察部主任分别进行谈心谈话,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法规。二是强化科技赋能,利用“小包公”智能量刑系统辅助办案,提高量刑建议的精准度。三是牵头召开检法联席会议,规范量刑建议程序、与审判人员充分沟通、强化释法说理能力,全面提升认罪认罚工作质效。四是提高案件量刑质效。2022年7月至12月,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比93.98%,2023年县检察院认罪认罚适用率与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比均达到要求。

类案检察建议指导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一是分管领导对负责法律政策研究的相关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刑事执行部门加大对社区矫正和看守所工作检察建议力度,制发检察建议9份;民行部门2022年就县域内多发、频发的非法捕捞、非法狩猎问题制发类案检察建议2件、虚假诉讼检察建议1件,2023年制发民事执行类案检察建议1件。三是携手行政机关推进社会综合治理。2022年联合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队、各乡镇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等多家单位,就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共促安全生产召开了“府检联动”联席会议;2023年与消防部门共同推动消防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贯彻落实。

部分检察工作记录不完整问题。一是分管领导就具体工作对第三、五检察部主任进行了谈话提醒,第三、五检察部分别召开了会议,认真学习有关规定。二是持续改进完善接访记录登记表,做到详细如实填写。

涉案款物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案管部门根据涉案财物出库实际情况,补充相关记录。二是分管领导对相关同志进行集体谈话,指定专人负责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建立相应台账。三是修订《县检察院涉案款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情况

5.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根据工程进度实行工程量签证,召开专题会议协商工程审计争议问题。二是与施工方进行现场磋商,合力整理有关台帐资料。三是联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完善了相关手续。

6.针对“机关后勤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结合老旧小区整治,组织人员上门进行宣传,对乱搭乱建人员进行动员劝导。二是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与物业公司签订协议,安排专业人员负责物业管理。三是分管领导对办公室主任进行谈心谈话,办公室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7.针对“规矩意识不强,职工年度健康体检报销混乱”的问题

一是立即禁止年度体检使用个人医保卡、门诊等票据报销,报销审核人员加强审核。二是制定《枞阳县人民检察院体检费用报销规定(试行)》制度。

8.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经自查发现,实际情况为报销栏目填写错误,现已纠正。二是组织学习财务知识和财经法律法规,分管领导对财务会计进行谈话提醒。三是修订《县检察院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9.针对“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充实调整检察人员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统筹组织实施考评工作。二是严格根据程序按季度规范开展公务员考核工作。三是修订了《县检察院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检察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0.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的问题

一是召开支委会传达巡察反馈意见,支部书记带头检视问题。二是组织警示教育活动,安排支部党员干警参加观看警示教育片。三是院党总支书记对三个党支部书记进行谈心谈话,安排3名党支部委员参加县直工委党务培训。

11.针对“发展党员档案资料不齐全,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完善发展党员档案材料。二是对2020年以来在职党员党费重新核算,目前支部党员的党费均已在平台缴纳完毕。三是将非本院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并在支部大会上进行反思。四是党支部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

12.针对“审计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及时完成账目整改,整改后余额为正常账目范围。二是进一步修订《枞阳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并强化落实。三是强化财经纪律的执行力度,发挥会计监督职能,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往来款进行清理。

三、坚持结果导向,实现提质增效

通过巡察整改,县检察院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工作部署更加坚决,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工作更加深入,党建工作基础不断夯实提升,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业务质效不断提高,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大局的能力显著增强。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提升政治能力,强化检察履职,提高监督质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2-3258821;通信地址:枞阳县长安路西50米枞阳县人民检察院;邮编:246700;电子邮箱:936836740@qq.com。

 

 中共枞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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