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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枞阳县供销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10-24 17:06 来源:枞阳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2年5月26日至6月15日对县供销社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2年10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紧抓实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社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县社迅速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县社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和相关责任人按照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担起来,确保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严把整改要求。县社党组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全面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印发了整改工作方案,并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对照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4个问题建立了巡察整改台账,制定40项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时限,逐项盘点销号。

(三)强化检查督查。县社党组主要负责人深入社属企业、基层供销社等一线,针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亲自过问,亲自督查。整改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对巡察整改反馈的其他问题注重把握时间节点,认真抓好督查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聚焦反馈问题,逐项落实整改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学习领悟中央大政方针政策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县供销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跟进学习,自2022年至今,共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会议25次,做到了每月至少学习1次。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学习管理。结合党建工作,对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进行了再学习,并组织了2次理论小测试。三是重视开展学习研讨活动,加强理论学习效果。2022年9月至今,县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研讨12次。四是丰富理论学习形式,社机关通过领导干部讲党课、集体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学习效果。

2.针对“推进供销系统改革发展成效不够明显”的问题。

一是截至2023年10月,累计新建村级供销社79个,基层组织体系得到有力加强,出台了《关于强化党建引领深化供销综合改革更好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二是县供销社大厦领办的控股企业胜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韬睿粮油服务有限公司等为农服务中心扶持村级供销社开展农产品销售和粮食收、加、销等经营业务。三是县贸易公司、县农资公司依法起诉逾期拖欠的租金,分别追回9万元和1.8 万元,维护企业的合法收益。四是供销大厦与新成立的两家控股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县社每年安排财审股加强资金安全监管。五是电商财政奖补滞留资金已于2022年11月8日退回县财政。

3.针对“执行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县社及时召开社属企业负责人会议,传达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企业积极响应上级号召,落实惠企利民政策,开展减免活动。二是社属企业均按县社部署,落实了惠企利民政策,县供销大厦等5家企业共为租户减免租金26.5594万元。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4.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实”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制定《县社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县社2022年“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枞阳县供销社2023年“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二是调整了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对违反效能建设规定人员进行处理,并在机关会议上进行了通报。传达学习县效能考核办法和明查暗访通报,常态化抓实机关效能工作。三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次数不少于1次,2022年至今共谈话7次。四是主要负责人坚持节假日前对机关办公室、会计等重要岗位人员进行谈话,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

5.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的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发生在2019年应由个人支付的春游费用已全部退回,同时对工会主席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县社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用逐年下降。三是党组(扩大)会研究制定《社属企业(基层社)行管人员工资指导意见》、《社属企业(基层社)财务管理制度》。

6.针对“从严治社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社属企业(基层社)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督促企业开设了对公账户,解聘年龄大的会计,由财务专业公司代理,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二是督促钱桥供销社建成了规范办公场所。三是督促企业建立职代会,做到企务公开、财务公开,关心困难职工,真心实意尽力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四是召开了补缴社保整改会议,会上7家社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向县社做出深刻检讨,经过严格审核,符合补缴社保条件的仅17人,党组会认定通过并上报,并举一反三,教育企业负责人树立规矩意识。五是加强社有资产监管,制定考核办法,盘活社有资产,7家社属企业(基层社)收取租金共计224.54万元。

7.针对“服务基层能力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县社主动参与党建引领信用社建设,发挥胜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电商平台优势,向全县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包括“供销e家”站点)推出优惠服务承诺,生产的农副产品优先帮助线上、线下销售,同时进行电商业务培训,产品包装设计等。二是全面宣传“新网工程”申报程序、奖补政策。三是积极配合上级对“新网工程”项目奖补资金进行第三方绩效评估和监督检查,并就督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四是支持村级供销社开展农产品上行销售、农资下行和传统烟花爆竹销售服务。2022年方正村社、先让村社分别销售农副产品217万元、100万元,均获利25万元以上,帮助11家村社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对接辉隆集团帮助7家村级供销社购买优质化肥冬储500余吨。

8.针对“社有资金管理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公务出行管理制度》,规范机关出纳会计公务卡使用,办公室派车严格执行“先审批后出差”规定。二是差旅费报销单的日期错误已通知原经办人进行修正,钱桥社白条工程款、城关社自制发票均已补开税务发票,完善了财务手续。三是机关二人违规报销款已全部退还,并对该二人分别进行了谈话警醒。

9.针对“工作作风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已追回多付的采购项目尾款,并对经办人进行了谈话警醒。二是加强机关财务人员业务学习与培训,全面检查财务凭证,做到规范齐全。三是加强机关党支部、办公室、合作经济指导股等股室业务培训,清理文档资料,规范文档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0.针对“支部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2023年6月20日县直工委批复,同意由县社党组书记任机关支部书记。二是机关党支部按在职、离休(流动)党员重新划分为2个党小组,党小组长由支委委员担任,确保所有党员都纳入党小组管理,认真召开了组织生活会。三是督促烟花爆竹协会党支部于2022年5月进行了换届,由法人担任支部书记,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四是加强对机关党支部、烟花爆竹协会党支部的领导和指导,选派一名机关同志为烟花爆竹协会党支部党建指导员,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等活动,确保支部建设规范。

11.针对“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按要求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制定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并严格执行。

12.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人事任免工作严格按照酝酿动议、考察、任用、公示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13.针对“发扬党内民主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制定《党组议事规则》,在研究“三大一重”事项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二是机关党支部、烟花爆竹协会党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按照条例执行。

14.针对“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县社党组已调整机关出纳会计,并严格执行机关出纳会计公务卡使用制度。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

县社党组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不断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细,持续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整到位,改彻底。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县社党组坚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同时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业务专精、纪律严格、公正廉洁的供销干部队伍。

二是巩固整改成效,推动供销事业发展。建立健全规范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权力运行,加强巩固廉政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人财物运行管理制度,构建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财、以制度管事的长效机制。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供销综合改革。推进县、乡镇、村三级供销组织形成上下贯通,真抓实干,践行服务“三农”宗旨,全力助推我县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加强建设现代化美好枞阳贡献供销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2-3211313;通讯地址:枞阳县枞阳镇湖滨路供销合作社;邮政编码:246700;邮件信箱:980104081@qq.com。

 

 

             中共枞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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