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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2年1月7日至1月21日对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2年5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抓紧抓实巡察整改 (一)统一思想认识。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班子成员提高政治站位,本着真认帐、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把巡察整改当作一次自我净化、自我纠偏、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良好契机。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并提出整改意见,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三位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大队)、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局党组承担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整改期间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保障整改有序推进。 (三)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制订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牵头部门,制定详细整改措施,列出完成时限。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每15日向县委巡察办报送一次整改进展情况,3个月内向县委巡察办报送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台账。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认真,查摆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班子成员分别对主题教育中查摆问题进行梳理,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2022年5月30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2022年11月9日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由“一把手”负责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维护网络安全。四是修改完善《枞阳县司法局信息报送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宣传报道行为,提升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五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央、省市县委有关要求,并按规定向县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 3.针对“落实上级重要工作部署不力”的问题。 一是立即停发司法助理员津贴。二是积极对接县财政局,商讨解决方案,确定自县清理规范津补贴发放时即2021年6月起追缴已实际发放的司法助理员津贴。 4.针对“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开展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检验其学习效果和业务技能水平。二是县社区矫正大队和人促股实地检查,督促各司法所整改落实。三是组织开展安置帮教“大走访、大帮扶、大提升”和“抓管理 防风险 保安全 护航党的二十大”专项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对全县16个司法所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有力推动工作开展。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5.针对“对律师事务所律师监管不严”的问题。 一是通过实地监督、网络监督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管力度,督促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加强内部日常管理;二是督促各律师事务所通过党支部会议、专题党课学习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律师的党性锻炼,加大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的力度。 6.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枞阳县司法局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工作制度》,提高认识。二是今后严格执行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7.针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 一是加强法律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转变作风。二是县社区矫正大队和人促股实地检查,督促各司法所整改落实。三是严格执法,加大检查指导力度。 8.针对“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补助”的问题。 一是集中清理防汛值班发放数额、人员及值班班次。二是对照标准和实际值班班次,制作具体值班补助明细表,按明细表开展清退和补发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工会主席在局党组会议上作情况说明,班子成员进行自我检查。 9.针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在有关会议上学习《铜陵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为全面、准确、严格执行规定打牢基础。二是减少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办案数量,其中不再安排基层工作站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三是对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办理案件原则上在补助标准范围内据实报销,无法提供完整费用票据的,严格按照工作量在同等补贴标准30%至60%范围内核定和报销办案费用。四是积极与县人社部门对接落实枞阳县公证处浮动工资报批和备案工作,工资发生变动时工资发放表后附结算明细。五是公证处负责人负过错责任,处务会议上作深刻检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0.针对“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正确处理党建和业务的关系。落实机关党建“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要求,找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坚持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强化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发挥机关党建对业务工作的引领保障和激励推动作用。二是强化党总支能力建设,将《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作为党总支重要学习内容。三是加大对所属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力度,对所属党支部开展一次检查活动,对照标准化创建补缺补差,并按照相关规定设立纪检委员。 1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的问题。 一是提高对民主生活会的认识,抓牢会前的各个环节,结合巡察整改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三是强化党总支能力建设,将党务理论和党建业务知识作为党总支重要学习内容;四是党总支对所属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落实情况检查,督促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五是党总支加强对所属党支部党建工作的培训指导,举办一期党务工作培训班。 12.针对“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敢较真碰硬”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严字当头,多做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工作。党组负责同志近距离接触干部、观察干部,时常同干部交流谈心,全面掌握干部基本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局党组通过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要求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坚守纪律底线。二是积极落实县直工委通知精神,采集党员信息,登陆“党费云服务”系统,实行系统收缴党费。支部每年初将党费收缴标准核算后报县直工委备案,局总支导入云系统,实现党费规范收缴。 13.针对“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二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及省委组织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暂行规定》有关规定,规范有关干部选任工作。做到文件政策熟知,人选把关严格,选任程序规范,专题会议记录完整,考察档案健全,切实规范干部选任工作。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 (一)持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进一步健全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常态化机制,带领全局干警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压紧压实党建主体责任,抓牢机关党建工作。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健全党建工作机构、配强党建工作班子,形成党组抓全面、总支抓支部、支部抓党员的党建工作总格局。坚持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程,做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 (三)强化干部队伍素质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注重“教、考、育”三个方面,加强教育锤炼干部作风、严格考核营造争先氛围、培育人才公开选人用人,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升服务质效,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忠诚担当、勤学苦练、乐于奉献的司法行政队伍,不断提升干事创业的能力,保障新形势下的司法行政工作发展需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2-3211129;通信地址:枞阳县枞阳镇银塘东路县司法局;邮政编码:246700;邮件信箱:ahtlzyxsfj@163.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