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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4月18至2023年6月30日,对会宫镇党委及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会宫镇党委及所辖12个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乡镇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被巡察党组织工作职责,围绕领导班子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点,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举报电话、“码上巡察”,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 (一)信访接待点:巡察组驻地(佳和酒店三楼县委第三巡察组信访接待室) (二)意见箱地点:会宫镇政府及各村(社区)大门口、县委第三巡察组驻地(佳和酒店) (三)举报电话:19356239103 (四)电子邮箱:zyxwxc3@126.com (五)通信地址:枞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422室转县委第三巡察组收(邮编:246700) (六)“码上巡察”:扫描以下二维码反映问题
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其中,受理来访和来电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中共枞阳县委第三巡察组 2023年4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