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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专项巡察组于2021年9月16日起,对县委宣传部等10家单位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开展专项巡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交运局、县水利局等10家单位。 二、巡察内容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禁捕退捕工作决策部署等情况。 2、被巡察单位禁捕退捕主体责任、部门责任、属地责任等是否得到有效落实;是否按照各自职责落实禁捕退捕各项工作,退捕渔民摸清底数、渔船拆解、渔具回收销毁、补偿补助、就业培训、结对帮联等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3、非法捕捞行为是否得到全面遏制、有效打击,联动执法是否做到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宣传、处理是否及时、到位。 4、各级关于禁捕退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是否得到全面有效整改,是否建立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十年禁捕成果。 5、县委需要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受理信访方式 1.举报电话:15656299103 2.来信邮寄地址:枞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422室县委巡察办转县委第二专项巡察组收(邮政编码246700) 3.网络举报邮箱:zyxwxc3@126.com 四、受理信访时间 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10月20日。来电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县委第二专项巡察组 2021年9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