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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19年10月14日至10月29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城管执法局党组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2020年6月3日,巡察组专题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调整充实后,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单位机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4名工作人员组成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全力保障整改工作落实并取得实效。 (二)精心制定整改方案。巡察反馈会召开后,局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中共枞阳县城管执法局党组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新的局领导班子到任后,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整改方案。局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扛起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按照“主动认领”和“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一个问题一套班子一个方案”,4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牵头抓好问题整改工作,逐个分析问题症结,细化形成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清单式推进。收到会商评估意见后,立即组织安排学习、研究、传达、部署,对于已整改完成但不全面不到位问题开展回头看,争取二次整改到位,同时要求各部门举一反三,检视其他整改任务,以点带面对本单位类似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系统治理,在工作中对照实践,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三)全力推动整改工作。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召开党组(扩大)会、谈心谈话会等会议16次,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协调、督促和调度,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确保每一个整改问题得到全面梳理,每一项整改措施得到认真贯彻,全力保障整改工作进度。 二、从严从实,以不见成效绝不罢休的精神推进问题整改 (一)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1.针对“脱贫攻坚政策学习不深入”问题。 一是2020年5月20日召开局负责人碰头会,决定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党组中心组每月组织脱贫攻坚集体学习不少于1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二是2020年6月15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帮扶干部固定党日(每月15日)走访活动;2020年7月6日、8月24日、9月6日、9月20日和11月7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有关内容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2020年8月16日召开帮扶干部会议,学习脱贫攻坚有关文件精神,安排灾后走访。 2.针对“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综合施策不够”问题。 一是2020年5月25日,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脱贫攻坚工作。组织干部职工扶贫助销长沙村蔬菜大棚辣椒、黄豆、玉米、香油等农副产品。2020年3月17日、5月21日,分管局长两次前往长沙村调查研究,与驻村工作队、村支两委共商蔬菜大棚经营等问题,谋划脱贫措施。二是2020年6月30日、8月16日、10月5日和10月15日,局主要负责人率班子成员深入长沙村调研,与村支两委、扶贫工作队谋划脱贫攻坚。 3.针对“扶贫政策宣传没有完全到位”问题。 2020年3月19日、5月20日,将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扶贫开发局相关文件印发至40名帮扶干部。同时,将与脱贫攻坚相关的文件推送至“县城管执法局帮扶干部工作群”等微信群,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 (二)党组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 4.针对“党组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2020年3月17日、5月21日,局党组领导深入长沙村,走访贫困户,实地调研脱贫攻坚工作。2020年6月30日,党组全体成员前往长沙村,与村支两委干部、市县两级扶贫工作队长专题谋划发展经济项目以及相关脱贫攻坚事项。2020年8月16日,局党组主要领导带队深入长沙村开展灾后生产自救和脱贫攻坚调研,与村两委会商发展生产的措施,并动员富有爱心的企业向长沙村捐赠防汛救灾款1万元。2020年10月15日,开展了“消费扶贫共参与,脱贫攻坚奔小康”主题党日活动,局党组主要领导率领全体帮扶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帮扶,重点了解掌握疫情、洪涝灾害影响等情况,“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千方百计,巩固脱贫成效。关注社会扶贫网贫困户发布的需求信息,自费购买化肥、牛奶等物品,满足贫困户生产生活需求。 5.针对“帮扶村基础设施投入不够”问题。 拨付长沙村2020年度道路硬化项目资金,加大基础设施投入。2020年6月8日,召开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专题会议,选派长沙村的驻村干部参加,要求其结合长沙村实际状况,积极主动与村两委谋划基础设施项目。 6.针对“包户干部指导不力”问题。 2020年3月19日、5月20日,将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扶贫开发局相关文件印发至40名帮扶干部。同时,将与脱贫攻坚相关的文件推送至“县城管执法局帮扶干部工作群”等微信群,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抓好贯彻落实。2020年5月21日、22日和6月15日,组织20余名帮扶干部到凤仪村入户走访。2020年8月16日、10月5日和10月15日组织帮扶干部分别到长沙村、凤仪村走访贫困户,了解受灾、子女就学、健康医疗等情况。 7.针对“扶贫工作队日常保障不够”问题。 2020年6月1日,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安排驻村干部等职工体检。选派的驻村干部于2020年7月6日在县医院体检。2020年6月8日,召开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专题会议,补发驻村干部2020年1-5月份生活补助和交通补贴,明确自6月份起按月发放。2020年6月9日,补发1-5月份干部生活补助和交通补贴;6月28日、7月21日、8月21日、9月23日和10月23日,发放6、7、8、9、10月生活补助和交通补贴。2020年7月20日,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前往长沙村看望慰问防汛抗洪的驻村干部。2020年10月26日,主要负责人带领脱贫攻坚驻村工作专班与长沙乡负责人对接,实施“四清”等脱贫攻坚工作。 (三)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 8.针对“实施农村环卫一体化PPP、改水改厕项目扶贫综合考虑不全”问题。 要求县环卫公司招聘一线环卫工人时向贫困户等农村低收入人群倾斜。排查发现的2017-2018年度农村改厕817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9月11日,抽调31人组成8个验收小组,对农村改厕进行复核验收;2020年6月17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局领导分管负责人对具体承办2017-2018年度农村改厕的市容管理股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 (四)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9.针对“脱贫实际情况与扶贫政策不相符”问题。 经与长沙村对接,2019年11月,该村四组贫困户钱某某已完成危房改造,大排查发现的问题全部实现销号清零。 (五)上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10.针对“‘三会一课’制度仍然没有得到有效坚持”问题。 2020年5月11日、6月10日和6月28日,机关支部召开了党员大会、支委会,传达学习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有关文件和警示教育读本,安排部署机关支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七一”系列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共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会2次,累计交流发言5次;紧贴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学习交流研讨等活动8次,累计参加人员70人;组织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25次,累计参加人员105人;修订、建设制度4项。2021年3月19日,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学习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积极开展交流研讨。强化党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 11.针对“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情况仍有发生”问题。 以健全和完善制度为主线,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逐步建立健全扶贫、重大项目、信访等各类领域首问负责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公开办事程序,强化纪律监督,优化机关服务。建立健全考勤签到制度,改变机关考勤方式。制定网格化管理制度,根据管理范围的不同设立五类共14个网格,每个单元网格明确网格长一名,责任人若干名,并定期组织检查、督促、指导和考核。在办公大楼内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政文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铜陵市民公约等宣传栏,建设楼道文化,营造崇德向善、甘于奉献、廉洁奉公的机关氛围。 12.针对“财务管理依旧不规范”问题。 重新修订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2020年5月25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扶贫走访不再统一安排工作餐。2021年3月,对涉及2013、2016年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加油等人追查问责。进一步完善公务加油卡管理制度,一卡一车,定期核验加油记录。 (六)本轮巡察发现的新问题 13.针对“党总支未能及时换届,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问题。 2020年6月10日,局分管领导约谈相关人员,对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的问题给予批评教育。6月底起,局分管领导与县直工委对接总支换届工作。局属4个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筹备新一届总支委员会候选人。9月16日,召开局党总支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总支委员会,总支委员会选举产生了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工作分工。9月17日将选举结果上报县直工委,2020年10月14日获得同意批复。 14.针对“行政处罚力度不够、程序不严密、存在执法随意性的现象”问题。 法制股完成了2018年以来行政处罚案卷的全面梳理排查。严格执行《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暂行规定》,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15. 针对“项目工程指定第三方中介机构”问题。 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方法》等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针对工程项目代理机构确定问题,建立招标机构代理备选库,制定各档次收费标准,代理机构的选用由局党组会议决定。成立了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工作小组,将项目建设与招标采购分开管理,完善内控机制,在财政、公管等部门帮助指导下,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建立了由20家代理机构组成的备选库。 16.针对“违规发包工程项目”问题。 2020年7月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枞阳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造价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零星工程。组织学习铜陵市公管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限额以下项目交易活动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方法》等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凡是达到公开招投标数额标准的,一律招投标。2020年10月份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厕管理项目招标采购。办公大楼卫生间改造、城区公厕零星维修等小额工程和车辆大额维修均采取竞价方式定标。 三、巩固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抓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需要长期坚持的,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常态长效。 (二)进一步抓合力攻坚。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股室和单位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涉及到全局的问题,调动全局人员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做好工作。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不断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三)进一步抓建章立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运用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推改革、促发展。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城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2—3227008;邮政地址:枞阳县枞阳镇金山路与银塘路交叉口处;邮编:246700;电子邮箱:zycgzfj@126.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