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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枞阳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1-06-08 19:02 来源:枞阳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731日至82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开展了常规巡察及以脱贫攻坚为重点的专项巡察,并于20206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抓紧抓实抓好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股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共同落实巡察整改任务,推进整改工作。

(二)落实整改责任。聚焦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整改件件有落实。

(三)严格跟踪督办。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要求,定期检查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紧扣整改时限节点,督促责任单位对账销号,确保高效完成整改任务。

二、聚焦问题,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常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1.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印发《关于规范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明确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范围、议事规则及议事要求,将“三重一大”事项作为局党组议事的重要内容,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三是主动接受监督,凡召开党组会议,均提前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进行监督。 

2)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二是印发《关于规范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明确规定会议讨论议题时,尤其在讨论干部、人事问题以及其他重大问题时,逐一发表意见,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党组书记末位表态。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工作的通知》,从会议结构、记录内容、文字表达、书面整洁等四个方面对会议记录做规范性要求。四是不断提升党组会议质量,党组会议召开前均由办公室提前向各股室及局属单位收集整理研究事项,并提前通知参会人员。五是主动接受监督,凡召开党组会议,均提前邀请派驻纪检监察7组组长参加,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贯彻落实不彻底”问题。

一是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学深悟透做实。二是邀请县委党校领导上主题党课,深入讲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学以致用。三是深入开展党史教育及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

4)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不扎实、不深入”问题。

一是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按月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发挥党组成员示范带头作用。二是印发《周五学习日制度》,规定每周五下午为机关固定学习日,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是深入开展党史教育及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缺位”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和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二是印发《枞阳县民政局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成立县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民政文化建设、加强信息宣传等四个方面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部署,切实结合民政实际,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3.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针对“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

一是进一步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2020年以来选用干部3次,均严格按程序进行了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及公示,干部选拔任用进一步规范化。二是结合岗位需要和干部任职现状,对县婚姻登记处与社会组织管理股负责同志交流轮岗。针对青年干部不足问题,积极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和招录力度,2020年以来招录公务员2名,事业编人员3名,为下步轮岗奠定基础。

7)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印发《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从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严格组织生活、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等四个方面,切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做好党建工作。二是印发《中共枞阳县民政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中共枞阳县民政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局党组及班子成员主体责任。三是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四是在业务工作中,将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通盘考虑,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

8)针对“党内组织生活存在不规范现象”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高党纪意识,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组织活动的记录、归档等工作,确保全面、完整、真实反映支部党建工作。三是建立局机关党员一对一结对联系离退休党员制度,关心关怀退休党员,引导退休党员继续支持民政工作。

9)针对“党建资料记录收集、整理归档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高党纪意识,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工作的通知》,从会议结构完整、记录内容真实、文字表达准确、书面整洁规范等四个方面对会议记录提出规范性要求。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组织活动的记录、归档等工作,确保全面、完整、真实反映支部党建工作。

 4.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0)针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是巡察反馈后,立即停止春节回家租车可凭票报销的决定,并对201624日以来职工春节回家租车报销情况进行排查整改。二是关于“2017117日局长办公会决定,13名管理人员春节每人1000元”问题,系当时会议记录表述不清楚。事实是为13名军休干部每人发放春节慰问金1000元,发放对象非局机关工作人员,系军休管理人员,合规享受春节慰问金福利。

11)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制度》,进一步加强招待费管理,明确公务接待范围,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规范公务接待程序,坚持节约简朴的原则,严禁奢侈浪费。二是梳理2016年以来的差旅费报销情况,对多报销差旅费问题立行立改,追回违规报销部分。三是严格报销手续,加强支出原始凭证管理,按类别报销。四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杜绝向局属单位转嫁“三公经费”现象。

12)针对“‘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反馈敬老院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制定敬老院管理制度,健全保障机制,确保敬老院安全平稳运行。二是修订完善《县民政局机关效能建设管理制度》,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同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13)针对“城乡低保审核程序不尽规范、低保户甄别不力”问题。

一是2018年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完毕。20198月下发《关于转发<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修改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要求各乡镇确保低保工作公正公平公开。二是充分利用县居民家庭经济核对中心,按季度核对在册低保对象。三是20206月局党组成员分片包干对城乡低保复审复核,对低保专项治理等工作专项督查,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审核程序,实行精准认定。

14)针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抓而不力”问题。

一是严肃处理违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问题的相关工作人员,各扣除2个月目标考核奖。二是修订完善《县民政局机关效能建设管理制度》,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同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5)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做到现金的提取限额管理;库存现金每日盘点,严格控制现金库存超限额;杜绝白条抵库的现象发生;对支付金额过大的款项一律采取转账形式。二是将所有固定资产输入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三是针对账目错误问题,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核算,对错误记账账目进行调整。四是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会同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按照资产清查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完成清理工作。五是联系第三方机构清理审计未结算工程项目。

16)针对“未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二是严格执行资产配置相关规定,杜绝超标准配置办公设备。三是严格按照规定签订服务合同。

17)针对“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时任优抚股经办人已接受谈话处分。二加大处分执行力度,切实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权威性,杜绝“处分从严、执行从宽”现象。

18)针对“制度规定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枞阳县总工会《转发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规范职工慰问行为。二是针对下属单位工作餐管理不严问题,已根据要求完成整改。三是严格执行《枞阳县民政局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已追回周某2018年考核奖。

6.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9)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彻底”问题。

一是制定《中共枞阳县民政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党组及班子成员责任。二是主要领导同班子成员、局属单位负责人,班子成员同分管股室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三是召开党组会议前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主动接受监督。

20)针对“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问题。

局领导班子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加大督促力度,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一岗双责”纪实手册,切实推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1)针对“低保、临时救助资金审批发放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一是2019年下发《关于转发<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修改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和《关于转发<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和档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按规定执行城乡低保审核和公示程序。二是印发《关于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严格执行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规范临时救助程序和审核审批程序,明确救助条件、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公示时间和地点。三是20206月局党组成员分片对各乡镇临时救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

7.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方面

22)针对“巡视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针对2018年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问题,县民政局加大招商力度,现已与招商公司正式签约,正按照协议要求,协助该公司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完成初步整改工作。

(二)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1.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论述不深入”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一个学习专题,学懂弄通做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组织“扶贫知识大讲堂”活动,集中学习《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脱贫攻坚应知应会》,进一步了解脱贫攻坚部门职责,掌握帮扶脱贫攻坚应会知识,切实提高帮扶能力。

2)针对“落实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一个学习专题,学懂弄通做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党组中心工作,及时传达部署上级脱贫攻坚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好民政社保兜底脱贫职责,筑牢脱贫攻坚最后一道防线。

2.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方面

3)针对“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一个学习专题,学懂弄通做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党组中心工作,及时传达部署上级脱贫攻坚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好民政社保兜底脱贫职责。三是印发《枞阳县民政局、扶贫开发局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枞阳县民政局2020年度帮扶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和定点帮扶工作要求,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四是切实履行部门职责,按照兜牢底、兜全底、兜准底的要求,不断夯实基本民生保障网,筑牢脱贫攻坚最后一道防线。

4)针对“低保审核不够精准”问题。

一是2018年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完毕。20198月下发《关于转发<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修改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要求各乡镇确保低保工作公正公平公开。二是充分利用县居民家庭经济核对中心,按季度核对在册低保对象。三是20206月局党组成员分片包干对城乡低保复审复核,对低保专项治理等工作专项督查,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审核程序,实行精准认定。

5)针对“临时救助工作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严格执行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规范临时救助程序和审核审批程序,明确救助条件、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公示时间和地点。二是20206月局党组成员分片对临时救助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加强部门监管,确保临时救助的精准性。

6)针对“特困供养资金拨付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已追回2016年度对会宫镇重复发放的农村五保供养机构运行服务绩效管理以奖代补资金。二是引以为戒,进一步严格规范资金拨付审核程序。

7)针对“定点帮扶工作不扎实”问题。

一是坚持把帮扶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制定工作方案,调整领导小组,确保组织领导有力。二是按照“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帮扶工作要求,积极支持扶贫驻村工作队工作,尽全力帮助帮扶户脱贫致富。同时落实精准扶贫要求,组织好走访活动,开展“冬日暖阳”等活动。三是夯实基础建设,严格落实扶贫惠民政策,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3.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方面

8)针对“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缺失”问题。

现已整理完善2018年、2019年低保专项治理相关台账资料。

9)针对“部门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印发《2020年枞阳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开展2020年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杜绝了低保领域“脱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政策落实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二是充分利用县居民家庭经济核对中心,按季度核对在册低保对象。三是20206月局党组成员分片包干对城乡低保复审复核,对低保专项治理等工作专项督查,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审核程序,实行精准认定。

4.对脱贫攻坚过程中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0)针对“整改台账资料不完整”问题。

已补齐9个乡镇的自查报告,并收集归档有关乡镇督查情况反馈表。

5.整改“举一反三”做得不够

11)针对“在对巡视、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方面,没有举一反三,存在就问题整改问题,未对民政局承担的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行业扶贫工作自查自纠”问题。

一是会同县扶贫开发局印发《枞阳县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聚焦脱贫攻坚,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细落实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社会福利、关爱服务等各项措施,确保民政各类服务对象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二是20206月局党组成员分片对各乡镇临时救助、特困人员年度复审复核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加强对社保兜底扶贫工作监管。

三、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做好下一步工作

(一)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建设,抓好党的思想建设,贯彻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坚持常抓不懈。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三)健全长效机制。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始终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真正做到巡察整改治根治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2-3211346;通信地址:枞阳县枞阳镇湖滨路6号枞阳县民政局;邮政编码:246700;邮件信箱:80666084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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