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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9日至10月1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农业农村局开展了以脱贫攻坚为重点的专项巡察“回头看”,2020年6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安排部署 一是召开专题党组会。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纪检监察组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和机关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制定印发《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专项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的目标、方法和步骤,围绕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巡察意见建议,做细做实整改台账,列出问题类型、整改措施、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针对整改事项,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条整改落实,完善各项制度15项。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调度,定期召开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逐项听取汇报,逐件完成销号,追责问责6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2580元。 二、真抓实干,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一)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未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问题。 一是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召开专题会议6次;二是修订完善了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20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党组加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逢会必学,2020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四是2020年产业扶贫发展到村项目68个、到户项目9556个,投入资金6878.66万元。 (二)党组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 2.针对“到村项目指导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编制完成2020年产业扶贫项目库,编制项目88个,并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批复实施;二是117个村、68个到村项目,均制定了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三是目前16个村均发展了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已全部完工,累计收益11.76万元。 3.针对“资金投入不合理”问题。 一是出台《2020年枞阳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实施方案》(枞政办秘〔2020〕10号),提高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的奖补标准,每带动1户奖补500元;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印发了产业扶贫政策明白纸25500份,提高政策知晓度,鼓励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将带动情况作为享受扶持政策的依据;三是及时兑现奖补资金,兑现2019年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资金174万元。 4.针对“项目资金验收拨付不及时”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建立产业扶贫推进机制,由班子成员包保推进落实;二是成立6个重点工作推进专班,不定期督促乡镇、村按照项目要求组织实施;三是2018年度脱贫攻坚各项奖补资金463余万元已于2019年10月全部拨付到位;2019年度脱贫攻坚到村到户资金5452余万元已于2020年9月1日前全部拨付到位;2020年度脱贫攻坚到村到户资金当年已全部拨付。 5.针对“行业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 一是2017年项铺镇王某某上访问题,县纪委已对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员提醒谈话;二是出台《2020年枞阳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实施方案》(枞政办秘〔2020〕10号),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贫困户自种自养项目申报流程、补助标准;三是制定产业扶贫和“万千工程”政策解读,2020年3月在政府政务公开网公开发布;通过政府政务公开网、新闻发布会、明白纸等形式,印发产业扶贫政策明白纸25500份,不断提高贫困户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四是针对合响村贫困户李某某不清楚政策,安排人员上门宣传,印发明白纸,经过政策宣传,2020年李某某对扶贫相关政策了解掌握,并表示满意。 6.针对“特色种养业补助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加强作风建设,对李某某一级残疾享受补助问题,安排专人会同镇村上门核实,经调查,李某某发展自种自养项目,其丈夫、女儿和婆婆等人共同发展。针对李某某的问题,举一反三,对申报自种自养项目加大审核力度,2020年申报自种自养项目7908户贫困户,均到户审核;二是出台《2020年枞阳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贫困户自种自养项目菜单和申报条件,加大特色种养业补助把关;三是2020年精准界定有条件贫困户9985户,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中更新完善;四是2020年支持1100户无劳动能力有生产要素的贫困户,参与入股分红项目,实现收益33万元。 7.针对“对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谋划、指导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2020年,产业指导员和技术专家组下乡指导12次;二是加快实施到村产业项目,横埠镇中义村黄牛养殖项目、长沙乡新农村大棚项目已建设完工,其中中义村黄牛养殖项目养殖黄牛30头,年收益5万元;长沙乡新农村大棚于2020年9月完成招租,10年租金收益42.9万元。 8.针对“对帮扶村帮扶不力”问题。 一是切实增强干部帮扶责任心,提高技术指导力度,2020年走访帮扶村4次;二是帮助汤沟镇后湖村争取丝瓜络种植项目40亩,项目总投资30万,该项目已建成,2020年实现收益2万元;三是按要求向帮扶联系村长沙乡新农村落实剩余2018年帮扶资金1.3万元,合计5万元。 (三)县农业农村局党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 9.针对“‘万千工程’项目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建立六大“万千工程”推进机制,成立6个督导组,分产业指导推进项目实施;二是2020年5月完成六大“万千工程”项目验收工作,17家主体中有15家主体符合项目要求;三是建立“万千工程”项目实施主体进展管理台账,加强对17家主体的动态管理,经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研究同意,将2家未发挥效益的项目实施主体资金收回,县财政局已于2020年9月收回资金;四是对17家实施主体开展项目财务审计,未发现财务问题;五是六大“万千工程”项目带动贫困村增收308.8万元,带动贫困户务工就业157户、带动贫困户分红22498户。 (四)落实巡察、审计整改情况 10.针对“党内生活不够严肃,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支部会议记录不完整漏项缺项多,党费收缴不及时”和“机关支部未按时换届”问题。 一是成立专班,积极组建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对下属单位党支部进行规范化设置和管理,待机关党委成立后,立即督促局属支部按期换届;二是深入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强化对下属单位组织生活会的监督,规范会议记录,确保会议内容记录不遗漏不缺项,高质量完成“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各项规定动作;三是结合此次巡察整改,召开局属各党支部负责人会议,督促落实支部标准化建设要求,严格“三会一课”制度,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巡察整改工作有关内容;四是严格党费核算和缴纳,安排专人对近三年来的党费核算进行梳理,重新核定2017年机关支部党费;2018年以后,所有党员党费报县直工委审核后,全部通过建行网上银行缴纳;五是种植业管理局支部姚某和畜牧局支部张某组织关系都已转到常住地。 11.针对“项目资金未足额使用”问题。 一是2020年5月印发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项目资金管理,2020年党组研究重大项目资金15次;二是2020年9月将南方草地项目未实施金额155.33万元和绿色高产创建项目未使用资金200万元,全部上缴县财政;三是高度重视审计监督,2020年按程序拨付涉农项目资金1692万元,开展项目审计10次,未发现问题。 (五)其他方面 12.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二是2020年5月,印发局党组会议制度,6月份以来,累计召开党组会议12次,研究人事工作5次,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要负责人均末位表态;三是根据议题内容,对会议出席、列席人员严格控制,除议题主办单位负责人列席党组会议以外,其他列席人员需经会议主持人同意。 13.针对“县农业农村局相关制度未完善”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020年5月修订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会议制度,制定局党组2020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已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二是整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组建枞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制定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建立重大行政处罚事项集体研究制度,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2020年6月,对县农业农村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印发相关工作制度,扎实有效开展意识形态工作。 14.针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对下属单位监管缺位,财务管理混乱、行政执法乱作为”问题。 一是2020年5月修订完善机关财务制度、公务接待、公务出行管理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对无公函的一律不予接待,对公务接待超标准、公务用车信息不完整不规范的,一律不予报销,2020年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均由业务科室填报审批单,由主要负责人审批,办公室凭审批单安排;二是严格差旅费报销,2020年以来所有公务出差、会议培训等,均由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报销费用;三是严格审核把关,针对农业执法委托业务费先转账付费后服务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手续,由业务科室书面请示,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付款,进一步规范程序;四是成立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专班,印发《枞阳县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整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组建枞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五是2020年5月,召开全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会议,组织经营主体和执法人员培训学习;六是印发进一步规范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执法行为通知,重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制度,制定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15.针对“违规领取补助以及违规发放劳务费、快检费”问题。 一是2020年5月修订完善机关财务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印发至局属单位参照执行;二是朱某某于2019年10月将此违规领取补助费交至县财政专户,党组对朱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2020年7月浮山监管站桂某某退农产品检测劳务费4260元;2020年6月白柳镇房某某退水产品检测劳务费1020元;四是针对周潭镇2017年度水产品快检室运行经费2530元和周潭镇2016年度水产品快检费用5763元付款给王某某个人的问题,党组安排专人进行了核实,因周潭镇水产快检室没有账户,经乡镇分管领导签字核实,将快检资金直接付给了经办人。 16.针对“存在吃空饷”问题。 一是2020年6月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组织局属各单位,开展吃空饷专项排查,经排查,局属单位未发现吃空饷情况;二是出台私车公用制度,所有私车公用均由主要负责人审批,严把审批关,确保私车公用符合规定;三是核实和规范县渔业服务中心左某某用车情况,对高于市场价的租车费予以追回。 17.针对“项目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项目采购程序,出台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服务等制度,今年以来公开招投标10次;二是针对市农业农村局指定由安徽天弘网络公司实施枞阳县信息进村入户项目的情况,我局组织专班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加强监督管理;三是针对枞阳县湖泊“三网”测绘项目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该项目实施经县采购办同意,单位采取自行采购方式,建档时相关材料未归档,现已整理完善。 三、持之以恒,不断固化巡察成果 下一步,我们将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努力以巡察整改成效推进农业农村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完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17个主要问题和巡察意见建议,坚决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账销号,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检查,防止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制度。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堵塞制度漏洞。 (三)严肃执纪问责。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问责,加大警示教育与查处力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2—5756227;邮政地址:枞阳县枞阳镇连城西路18号枞阳县农业农村局;邮政编码:246700;电子邮箱:zynwbgs@163.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