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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19年9月16日至9月2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妇联党组开展了巡察。2020年6月2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县妇联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加强县妇联党的建设。 (一)压实领导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其他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安排分别负责整改事项和所分管部门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组成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率先垂范,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和分管领域整改。先后5次召开党组会议,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坚持立行立改、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县妇联党组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县妇联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辨析问题、压实责任,各部室负责人对照自身职责范围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会以上率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的方法,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常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1.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中研究、集体决策。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与班子会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议事程序、内容和方法。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讨论决定问题。三是修订了《枞阳县妇联党组议事规则》,从2019年2月10日起执行每次党组会议召开前,由分管领导提前提交党组会的议题,会议由分管领导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集体表态通过,有效地执行了民主集中制。 (2)针对“妇联领导班子不团结”问题。 一是班子成员加强沟通交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进一步维护班子的团结稳定、内外和谐,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通过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式,会上红红脸、会后谈谈心等方式提高班子凝聚力、向心力,班子成员大局意识得到加强,个人素质得到提高。三是重新调整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各自分工,使分工更加明晰。结合工作需要,县妇联开展抗洪救灾慰问、演讲比赛等活动,班子成员之间在活动中相互协作,班子成员凝聚力有了明显提高。制定了《县妇联谈心谈话制度》,推行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常态化。 2.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一是重新制定《县妇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工作作风。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干部一律取消评优资格。对作风不实,敷衍对待本职工作和上级交办工作的人员,开展党内批评教育,性质严重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党建工作整体布局中,坚持将意识形态专题部署会议与学习会相结合,强化全体党员深刻理解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意识。 3.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4)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不规范”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党性觉悟、增强党性修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支部组织生活会的程序,确保组织生活会不流于形式走过场。二是进一步完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三是规范会议记录,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按类别设立了支部委员会、党组会议、主席办公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记录本,并认真记录。四是原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支部会上作了自我批评。 (5)针对“未按标准核算党费缴纳基数”问题。 一是利用“三会一课”等形式,党支部书记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和省市县关于党费收缴情况专项整治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充分认识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义务。二是安排专人到县直工委对接,查找核对支部2018年缴费单据情况,并按相关文件规定认真核算党费。按照核定的标准,足额补交党费。三是安排专人清理2018年度党费,党费已全部补交。四是确定专人负责,已明确专人负责全体党员党费交纳核准工作,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分。 4.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6)针对“党组履职不力”问题。 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党的工作条例和规定,制定和完善了《枞阳县妇联党组议事规则》。二是不断加强党组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强化班子成员思想工作,切实增强班子成员的担当精神和履职尽责意识。 5.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7)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方面”问题。 一是重新修订《县妇联公务接待制度》《县妇联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对有关条款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突出可操作性,严格执行“四单合一”规定。三是对经办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规范会计科目使用和账务处理。自2018年以来,严格执行“四单合一”等有关规定,无一起不规范公务接待报销行为。 (8)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全面梳理县妇联财务制度,修订了《县妇联财务制度》《县妇联机关用车和差旅费报批制度》。二是严格规范备用金使用的额度和审批程序,原则上禁取现金,一律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制作了《用车审批单》和《工作人员出差情况登记表》。三是梳理有关经费发放单据。四是党组对原工资核算人员进行批评谈话。 (9)针对“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 一是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厘清主体责任清单。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同步布置、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二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确定一名党组成员具体分管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工作。严格按规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并及时发放到个人手中,督促责任落实到位。党组书记同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了《枞阳县妇联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三是制定了《县妇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增强廉政谈话的针对性,实现廉政谈话广覆盖,对谈话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教育、早纠正,并结合个人岗位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要求,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责任,明确专人做好谈话记录并认真整理归档,确保谈话记录真实规范。 6.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0)针对“未履行采购手续或采购手续不规范”问题。 一是认真履行政府采购手续。针对购买办公用品无政府采购手续问题。组织财务、办公室相关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方面的要求规定,了解掌握财政采购目录。二是制定了《县妇联机关资产购置使用管理制度》,要求相关人员在物资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中把好政策关、程序关,确保符合财经纪律和财务工作要求。三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注重与财政、公管等部门联系对接,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确保公平公正。巡察以来,办公用品、监控电子设备等均按政府采购规定进行了采购。四是对直接负责人进行批评谈话,绝不允许类似现象再发生。五是2021年3月11日在县妇联党组会上,集体学习了市公管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限额以下项目交易活动的指导意见》,规范工程项目招标程序。 (11)针对“县妇联党组对机关财务监管不力”问题。 一是制定了《县妇联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经费报销审批程序,实行财务监督制度。二是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受到诫勉谈话,原财务人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三是县妇联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为戒”警示教育活动。 (二)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1.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党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讲话精神和扶贫论述不够深入,没有将脱贫攻坚工作当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问题。 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调研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系列文件、会议精神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班子成员坚持定期到帮扶村进行指导、督促,深入贫困户走访,开展产业扶贫、健康扶贫等专题调研。二是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写入年度工作意见中。班子及个人,认真对照反馈意见,主动认领整改责任,在深刻剖析问题、查摆不足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推进整改、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的具体措施。三是加强对扶贫工作重要性认识,立足岗位职能,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精准扶贫工作,2020年已召开扶贫专题会议7次。 2.党组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 (2)针对“党组落实扶贫工作主体责任缺位”问题。 一是制定了《县妇联党组议事规则》,以党组会议形式专题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2020年召开扶贫会议7次。二是加大对贫困妇女的技能培训力度,申报妇女发展项目资金,带动贫困户创业就业。三是制定2020年度扶贫工作计划,开展2020年社会扶贫日活动。印发《“凝聚巾帼力量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国扶贫日主题活动方案》至乡镇妇联、各口妇委会,动员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参与扶贫日活动,围绕“开展1次主题宣传活动、开展1次大走访活动、开展扶贫“一日行”实践活动、开展1次系列帮扶活动”,并组织县妇联本级机关帮扶干部走访慰问贫困户。 (3)针对“县妇联贫困妇女‘两癌’救助资料未单独建档”问题。 一是已将“两癌”救助资料中的建档立卡贫困妇女资料单独归档。二是转变工作作风,办公室人员通过对档案管理知识的学习,现在能够对资料很好地进行归档,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增强。 (4)针对“驻村工作队副队长履职不力”问题。 一是党组对驻村工作队成员进行约谈。确保驻村工作队人员尽快融入角色,并且要掌握老桥村每一户贫困家庭的基本情况,认真记录好走访日记。2021年3月15日,分管负责同志再次约谈驻村工作队副队长,督促其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二是定期汇报驻村工作。驻村工作队副队长每月向主要负责人汇报驻村扶贫工作进展及下步工作打算。 三、下步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步县妇联党组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妇联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建立整改台账,对整改的措施将长期坚持执行,确保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机关制度建设滞后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仍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规范完善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妇联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工作力度,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2—3211158;邮政地址:枞阳县枞阳镇连城东路与浮山路交汇处东50米;邮编:246700;电子邮箱:zongyangfulian@163.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