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县委授权,县区第一交叉巡察组于2019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对县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0年6月4日,县区第一交叉巡察组向县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高度重视,坚决把巡察整改抓紧抓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要求。2020年6月4日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枞阳县法院落实县区第一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和《枞阳县法院落实县区第一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清单》,成立了县法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为办公室成员,逐项整改落实。
(二)坚持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力求达到提高认识、改进工作的目的。党组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反思,统一思想认识,既解决好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又注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统筹兼顾,结合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自觉将巡察整改工作与司法体制改革、机关党建、审判执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江淮风暴”执行攻坚长效机制建设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推动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2020年7月2日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2020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并将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小结上报铜陵中院党组。同时会上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二是7月15日组织全体干警参学干部在线教育,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7月18日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体学习了习近平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全文。8月20日下午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县委全委会精神。8月26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9月23日召开党组会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赴湖南考察调研讲话精神。10月16日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以及习近平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11月4日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和中共枞阳县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大作为在加快枞阳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的更大进展的实施意见》精神。三是2020年8月26日,院党组会研究通过《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每半年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在2019年班子总结中,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总结报告并报县委考核组。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中,认真排查出各个部门廉政风险点70个。同时修订完善《中共枞阳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压实“两个责任”。二是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期间,2020年5月29日,院党组召开党组会,及时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三是5月15日,组织院机关干警前往左光斗纪念馆开展“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牢记法院干警初心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对干警的党风廉政教育。从5月26日开始到6月上旬,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党纪党规及警示教育理论测试,加强党纪党规教育,同时,6月18日组织第二批干警参观左光斗纪念馆,实现干警廉政教育全覆盖。2020年6月17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听取了上半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2020年7月2日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省委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精神及李锦斌同志讲话精神。2020年7月26日转发县纪委《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同时摸排院机关干警子女升学情况,提前做好提醒谈话,做到防患于未然。制定2020年度县法院机关效能、审务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并于8月26日党组会上研究通过,积极落实《全县机关作风和行业行风集中整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以部门为单位,已完成工作部署,今年以来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12次,不断加强监督执纪和督察力度。9月份、10月份加大审务督察和机关效能检查力度,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专项整治工作。9月29日,及时调整了院廉政监察员并召开业务培训会,强化执纪监督力度。
3.针对“财务审批不规范,‘一支笔’审批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2020年5月29日,院党组召开党组会,及时调整了财务内控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6月23日,法院基建办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法采购法》、《铜陵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枞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枞阳县2020-2021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2020年7月1日,基建办召开小组会议,会上听取了新审判法庭建设推进情况,并就巡察意见反馈的工程款制度台账问题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加强审核,严格按照规范执行。三是2018年11月20日,县法院聘请咨询公司基建工程进行全程监督与审计。2020年8月12日,根据省发改委安排,六安市发改委一行来县法院对室外工程招投标情况及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明显问题。
4.针对“案件办理违反法定程序”问题。
一是出台《枞阳县人民法院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并修订完善《枞阳县人民法院人员绩效考核与奖金分配办法(试行)》。二是7月18日,院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会上认真听取了各庭室上半年审判执行工作汇报,分管院领导总结分管部门工作,主要负责人对下半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9月27日,院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各业务庭室执法办案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举措。10月12日审管办发布2020年第三期审判管理信息,对1-9月份审判管理情况进行通报。三是7月19日,院机关业务庭均召开庭务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枞阳县法院诉讼文书材料立卷顺序(试行)》等文件,规范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和流程。2020年6月至9月先后14次组织干警参学《民法典》,提升干警业务素质和水平。四是7月份,各庭室均组织排查本部门案件卷宗。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开展第一、第二、第三季度文书评析活动,对评析出的文书及时通报,同时对全院审判执效进行了通报。
5.针对“党组会议签到不规范”问题。
一是在全院各部门开展行业行风集中整改活动,并将相关活动台账集中报机关纪检委员处备案,同时结合《全县机关作风和行业行风集中整改活动实施方案》,将会风会纪列入督察内容,制定县法院《机关效能、审务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8月26日上院党组会研究通过。二是各项会议均安排专人组织考勤。三是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参与院各类督察检查活动,发现苗头性问题后,及时予以约谈并实名通报。截止目前,未发现明显问题。
6.针对“工作态度不严谨,资料填写不规范”问题。
一是7月19日,院机关业务庭均召开庭务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枞阳县法院诉讼文书材料立卷顺序(试行)》等文件,规范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和流程。7月份排查本部门案件卷宗。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开展对第一季度各类文书评析活动,对评析出的文书及时通报,同时对全院审判质效进行了通报。二是针对加油登记表填写不规范问题,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进一步完善登记表,确保不出现类似问题。
7.针对“工作作风不实,实际发文与发文簿登记不符”问题。
一是2020年7月30日,综合办公室及时调整公文经办人员,安排专人经办各类文件。同时修订完善了《枞阳县人民法院公文行文流程》,2020年8月26日报院党组会研究通过。二是文件实行归口管理,所有公文均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后,在办公室处统一登记发出。
8.针对“公务接待审核审批手续不到位”问题。
一是综合办公室修订完善《枞阳县人民法院公务接待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各项审批手续,所有来人招待均需报综合办公室备案。二是办公室健全内部管理,修订完善《司法政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用制度管人管事。
9.针对“财务报销手续不齐,材料不全”问题。
一是2020年7月1日,基建办召开小组会议,会上听取了新审判法庭建设推进情况,并就巡察意见反馈的工程款制度台账问题,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和要求。二是针对“预拨增加的工程造价款未附工程变更材料和增加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问题,已经及时整改并附相关清单。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10.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一是2020年8月26日上午,院党组书记、院长主持召开院党组会,会上研究通过了《党组议事规则》等7项规章制度。8月份,综合办公室结合内部管理,编撰《司法政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共修订完善财务、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12项,并于2020年8月26日提交院党组会研究通过,用制度管人管事。
11.针对“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不完整”问题。
一是2020年8月26日上午,院党组书记、院长主持召开院党组会,会上研究通过了《中共枞阳县人民法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二是2020年8月31日,党组书记、院长主持召开枞阳县法院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参会人员均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求撰写发言材料,对上次民主生活会落实情况、有无函询以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进行报告,发言材料经党组书记审核通过后再召开会议。
12.针对“机构编制规定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及时清理排查2016-2020年调出人员出编手续和工资关系转移办理落实情况,对未落实的及时予以整改,明确专人负责人事调整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调离人员的工资关系转移等手续应当由上级相关部门办理。
13.针对“发展党员没有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问题。
一是2020年8月26日上午,院党组书记、院长主持召开院党组会,会上研究通过了《枞阳县法院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明各级党建责任人职责。2020年10月16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建立了党组成员联系支部制度,进一步加强支部组织建设。二是各支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学习。三是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考核。四是8月19日,院机关党委约谈下属七个支部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共18位同志。要求支委加强对党内法规的学习,发挥核心作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支部党员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党建水平,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14.针对“基层党组织工作有欠缺,离退休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已及时调整党费核定基数并在支部公示,目前县法院院均通过建设银行手机APP于每月28日前主动缴纳党费。二是2020年8月24日下午,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警听取铜陵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党课辅导报告,各支部均按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参学。政治部(机关党委)对本次会议参学情况及会风会纪进行了督查。10月23日,院政治部组织退休老干部召开重阳节茶话会,充分听取老干部对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
通过巡察整改,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进一步突出人民法院的政治属性,不断完善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院党组和党员干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案件审判质效持续稳中向好,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日趋完善,机关党建、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得到有力促进。
下一步,枞阳县法院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按照《县区第一交叉巡察组<关于巡察县法院党组的反馈意见>的通知》要求,不断抓好整改工作并长期坚持,实现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握新论断、新特点、新目标、新要求,坚决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加强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的学习。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增强执法为民意识。
二是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执法办案效率。进一步推进院庭长管理、监督、指导审判工作,健全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机制,坚持以改革的思维方式提升审判质效。加强对业务能力培训,坚持执行党组定期听取审判执法办案工作汇报制度和每季案件质量分析报告会制度,实行季度质效情况通报,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及时通报整改评查发现问题。
三是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压实“两个责任”。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组工作,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扎实推进作风效能建设,开展审务督察,持之以恒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充分运用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手段,纠正干警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是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对已经完成的巡察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着力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效。不断把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进一步推进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院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62-3257052;通信地址:枞阳县枞阳镇长安路(大运汽车城西侧)枞阳县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邮政编码:246700;电子邮箱:ahzyfy@163.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