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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19年6月26日至7月31日,县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对县投发集团党支部进行巡察,2020年3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我单位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建议。按照县委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单位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县投发集团党支部高度重视县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学深悟透县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专门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支部书记任组长,监事会主席、支部副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任副组长,集团各部室及下属子公司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集团党支部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以文件形式下发《落实整改方案》(枞投党字〔2020〕2号),对30项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间以及进度安排,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标准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截至目前,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共修订或新制定7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四同步、四对接’工作未按要求落实,党的建设工作滞后”问题 。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召开支委会组织专题学习。4月16日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暨“落实巡察立行立改事项学习研讨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及二级机构以上负责人,开展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文件精神,明确国有企业“四同步”、“四对接”工作要求。二是重新制定了集团组织架构图,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设立党群人事部,并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集团内部架构调整已于4月完成,并设立党群人事部,支委构成及组织架构均已更新上传公司官网。三是自整改以来共召开11次支委会,7次党员大会,涉及重大事项均提前提交支委会研究讨论,支部委员纳入董事会等重大日常会议列席范围。四是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决执行“三会一课”和固定党日活动制度,扎实开展各类专题教育活动如“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宣讲、习近平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专题研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讲话精神。5月15日召开“落实巡察整改事项推进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十九讲《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强调将意识形态纳入集团整体工作计划的重要性。二是严格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弘扬主旋律,统筹推进各项宣传工作。2019年利用集团自有官方网站全年共刊发46篇报道,传播正能量,强化了新闻舆论引导;截至目前共在县级新闻平台刊发8篇新闻报道,内容涉及党建、扶贫、重大项目推进、精神文明创建等各方面,巩固了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助力集团转型发展。三是支部确定由主要负责人左敏生分管意识形态工作,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作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始终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确保党中央关于宣传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3.针对“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问题前置程序未能做到全覆盖”问题。 一是召开支委会专题会议。4月16日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暨“落实巡察立行立改事项学习研讨会”,专题学习《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二是集团党支部讨论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4月24日召开“集团制度方案研讨会”,初步讨论审议通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中共枞阳县投资发展集团公司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确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支部会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做出决定。三是自反馈整改以来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截止2020年10月,涉及集团公司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内容共提交支部会议研究7次。四是子公司枞阳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公司于5月18日、5月26日分别组织学习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研究制定了《枞阳驾校国有资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4.针对“执行政策规定不严格”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财经法律法规,5月18日财务管理部召开部门会议,由财务总监带领全体财务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政策法规学习。二是健全完善《财务管理部职责》《集团财务管理制度》《集团财务具体业务流程》等规章制度。4月24日召开“集团制度方案研讨会”,初步讨论审议通过枞阳县投资发展集团《组织架构手册》《财务管理制度》,明晰部门职责,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四是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5.针对“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提高认识。4月16日已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暨“落实巡察立行立改事项学习研讨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上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为抓手,通过开展警示读本学习及观看专题警示教育片等方式,筑牢党员思想防线,严守纪律底线,提升党性修养。二是建立体系,明确责任。4月16日的“落实巡察立行立改事项学习研讨会”上,支部书记左敏生明确企业党组织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必须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人,各级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三是制定措施,构建长效机制。4月16日学习研讨会上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党支部负责人、各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下属全资子公司负责人职责,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针对“中秋”“国庆”等关键节点,坚决执行对重点部门财务部和办公室分管负责人约谈,督促严格执行作风建设要求。四是明确坚持执行年度“一岗双责”情况述职报告制,并提交党员大会接受党员监督,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 6.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执行薪酬规定不规范”问题。 一是根据巡察反馈意见,集团高管人员、员工退回超额发放薪酬,上述款项均在2019年8月底前上缴县财政专户,立行立改。二是4月24日组织学习《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19号)《安徽省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文件精神。三是2020年4月1日制定完善了《枞阳县投资发展集团员工薪酬管理办法》和《枞阳县投资发展集团员工绩效考核办法》,员工实际工资严格按照薪酬及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并已上报县国资委备案。四是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4月16日已召开“落实巡察立行立改事项学习研讨会”,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五是进一步加强财务审核审批关,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4月24日召开“县投发集团制度方案研讨会”,初步讨论审议枞阳县投资发展集团《接待管理办法》,严格履行财务审核职责,防止超标准、超范围接待。 7.针对“违规开展不正当竞争机动车检测业务”问题。 一是加强领导。配备子公司领导班子,设置必要的二级机构并进行合理的分工。二是建立健全子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组织架构。三是进一步加强子公司全体职工法纪的学习教育。5月26日,召开“落实县委巡察立行立改事项学习研讨会”,领导班子带领全体职工进行《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学习,切实增强全体职工法纪意识。四是规范子公司的营销管理,严格按照市场竞争机制合规合法开展业务。5月15日在对子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时,支部书记向其作出严格要求,其作出承诺将立即停止所有不合规营销活动,今后也决不采纳,要从加强业务培训及提高服务质量出发,凭质量和态度赢得客户认可。集团目前已将守法经营纳入祥盛机动车公司年度目标考核任务中并将常态化坚持完善,严格把控子公司经营管理,监督其合规合法开展业务,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8.针对“违规支付枞阳派出所工作经费补助”问题。 一是加强了政策法规学习,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二是对企业重大经济活动,如资产管理、资产拍卖、拍租、租金收取等需要警务人员协助的事项事前进行必要的报告程序,并严格按照“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决策制度流程执行相应审批流程,杜绝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9.针对“高管及员工激励考核奖励个人所得税未按规定缴纳”问题。 一是加强税法知识学习,增强自觉纳税的意识,集团高管及员工全员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对于个人所得税自主申报、代扣代缴问题做到明晰准确,提高了税法政策学习的主动性。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对有关财经法规的学习,坚决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落实企业职工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5月18日财务管理部召开部门会议,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进行专项学习,并对安徽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事项和相关流程进行再次学习交流。三是经排查补扣高管及员工激励考核奖励个人所得税,涉及个人所得税事项全部整改到位。 10.针对“违规退还离职人员企业年金个人缴纳部分”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建立健全《枞阳县投资发展集团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明确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但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二是由财务管理部进行自查,2018年9月1日集团初步建立《枞阳县投资发展集团企业年金方案》,每位在职员工根据方案实施细则自愿参与公司年金计划。 11.针对“超标准报销住宿费和违规领取伙食费补助”问题。 一是学习领会《关于调整枞阳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标准的通知》(枞财行〔2016〕17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4月16日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暨“落实巡察立行立改事项学习研讨会”,组织学习枞财行〔2016〕171号文件精神。二是完善健全《枞阳县投资发展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4月24日召开“集团制度方案研讨会”,初步讨论审议通过《差旅费管理办法》《集团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出差人员不得领取伙食补助费。三是加强票据审核关。财务管理部在日常工作中,已坚持坚决按照申请、审核、复核、审批、支付流程严把票据审核和报销环节。 12.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财经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了铜陵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枞阳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二是4月24日召开“县投发集团制度方案研讨会”,修订完善《枞阳县投资发展集团接待管理办法》,并细化公务接待、商务接待接待范畴和相关管理条例;业务接待实行公函制度或者电话来访记录;严格控制业务接待范围和标准及陪餐人数。 三是严格履行业务接待程序,按照“先审批、后接待”和“谁邀请、谁负责”的原则,由承办部门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来访单位公函或电话记录单、接待审批单、饭店菜单、发票等,在审批额度内按程序执行“四单合一”报销,由财务管理部对报销票据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四是向职工公布集团来人招待费用情况,自4月开始每月固定公开相关数据情况,此项正在长期坚持。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方面 13.针对“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 一是提高了思想认识。4月16日已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暨“落实巡察立行立改事项学习研讨会”,专题学习《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5〕44号)《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文件精神。二是加强了党的组织和班子建设。集团内部架构调整已于4月初完成,并设立党群人事部,设立专人负责党务工作,目前正在积极培育吸收业务骨干入党,为积极推进落实党建工作奠定基础。三是以党建为抓手与集团经营相结合,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宣讲,习近平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等,将党的建设贯穿于企业转型发展中,汲取精神力量。四是制定了《枞阳县投资发展集团员工培训管理办法》,细化员工培训计划管理、组织管理、效果管理以及资源管理四个模块,致力于于建立、完善投发集团培训平台,提升员工业务能力和防范风险意识。 14. 针对“组织发展不严谨、不规范”问题。 一是深化了思想认识。5月15日召开“落实巡察整改事项推进会”,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党务干部学懂弄通吃透发展党员程序,规范组织发展流程。二是加强了队伍建设。5月15日召开“整改事项推进会”,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党务骨干人员进行了培训,要求党务工作者要吃透《细则》《工作指引》等文件精神实质和操作程序,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规范了组织发展程序。通过对《细则》《工作指引》的深度学习,对支部近年来已发展党员进行了档案重新梳理,建立发展党员个人信息台账,确保一人一档。对于正在发展的党员按照培养程序及时间节点等环节进行纪实公示。 15.针对“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走过场”问题。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和提升。4月16日开展“落实巡察立行立改事项学习研讨会”,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5月15日召开“落实巡察整改事项推进会”,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文件精神。二是专职党务工作者对照《铜陵市国企党建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引》,针对组织生活会程序及相关内容进行再次学习,提高支部组织生活质量。三是明确组织生活会会前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班子成员要准备对照检查材料、个人发言要有书面材料。同时加强了党务工作者会议记录规范化,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党建标准化建设执行。四是切实深入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强化职工风险意识。4月24日支部组织召开“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动员会,讨论通过了《枞阳县投资发展集团关于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实施方案》。同时5月15日召开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学习研讨会,主要领导左敏生、黄战旗同志作专题研讨发言,树立国有企业职工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杜绝苗头性问题。 16.针对“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问题。 一是4月16日已召开“落实巡察立行立改事项学习研讨会”,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二是4月24日召开“集团制度方案研讨会”,初步讨论通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及《党支部议事条例》,严格执行支部议事制度,自整改以来共召开11次支委会,对于“三重一大”事项,均按规定事先报支委会审议后再提交董事会、经理层会议集体研究。三是对于上会议题,参会人员均逐一发表意见和看法,表达各自明确观点。主要领导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末位表态,经会议讨论后再作出决定。四是针对涉及公司重大决策及涉及职工切实权益等事项主动公开。 17.针对“违规选人用人”的问题。 一是加强了对《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办法》等政策法规的学习。5月20日召开的枞阳县投资发展集团第二届工会委员会一次全委会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企业工会工作条例》。重申必须严格规范工会主席产生程序,严格按照《企业工会主席产生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的重要性。二是在5月15日的“整改事项推进会”上,组织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集团在3月底进行了二级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按照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听取建议等程序,综合专业技能及职业素养等方面,选拔任用了一批骨干人员,并严格执行公开公示制度。三是制定了《枞阳县投资发展集团员工招聘管理办法》。4月24日召开“县投发集团制度方案研讨会”,初步讨论审议枞阳县投资发展集团《员工招聘管理办法》,明确招聘程序和相关条件,对急需聘任的岗位人员,要确定用人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四是关于集团本部选人用人重大事项,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集团在3月进行了二级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按照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听取建议等程序,综合专业技能及职业素养等方面,提交支委会讨论审议形成相关建议后,召开董事会进行了最终审定。五是子公司经营管理人员选拔任用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听取建议、酝酿协商、任前公示等程序执行。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8.针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重视不够,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也未确定专人负责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问题。 一是压实责任抓整改。召开了支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由纪检审计室负责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并对集团融资考核存在问题做好指导工作,主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监管责任。二是落实制度抓整改。5月18日财务管理部会同纪检审计室,组织学习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皖政〔2015〕34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好审计整改报告、结果公告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审计整改工作流程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对巡察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巡察整改期间积极与银行进行多次沟通对接,就如何提高贷款资金使用率认真磋商,将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到集团业务工作中去,保证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三、落实常态,长效坚持,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一)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 投发集团支部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县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体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集团创新发展的新动力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2-2970726;邮政地址:枞阳县枞阳镇金山西路37号枞阳县投资发展集团;邮编:246700;电子邮箱:1031563983@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