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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汤沟市场监督管理所原所长张成违规接待并虚报招待费的问题。2017年至2019年期间,汤沟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张成违反该所“零招待”相关规定,在汤沟镇多家饭店安排来人招待,招待费用9200元通过小工费、厨房用具等名目报销。2019年12月,张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县百货公司经理刘爱民利用公款购物送礼的问题。2012至2014年,刘爱民每年购买400元购物卡送给县商务局原局长王传礼,三年共计1200元,并且以招待费、购买办公用品名义列支。2020年1月,刘爱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