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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按照县委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19年3月15日开始,对官埠桥镇所属官山、继光两个村开展巡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重点巡察两村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1.监督检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关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2.监督检查打赢脱贫攻坚战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情况。 (二)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1.监督检查坚持党的领导情况。 2.监督检查党的组织建设情况。 3.监督检查党内政治生活情况。 4.监督检查党内政治生态情况。 5.监督检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1.监督检查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管理情况。 2.监督检查“小微权力”执行情况。 (四)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情况 1.监督检查村干部履职尽责情况。 2.监督检查村干部担当作为情况。 3.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 (五)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受理信访方式 1.信访接待室:第一巡察组信访接待室(官埠桥镇司法所前北楼一楼) 2.巡察意见信箱设置地点:村部等相关地点。 3.举报电话:手机:15656299101 (工作日上班时间) 4.来信邮寄地址:枞阳县政务服中心大楼422室县委巡察办转县委第一巡察组收 5.网络举报邮箱:zyxwxc1@126.com。 四、受理信访时间 2019年3月15 日至2019年3月29日。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县委第一巡察组 2019年3月 15日 巡 察 公 告
按照县委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19年3月15日开始,对浮山镇浮渡、浮山、向阳、太平、女儿桥等五个村开展巡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重点巡察各村党委(总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1.监督检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关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2.监督检查打赢脱贫攻坚战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情况。 (二)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1.监督检查坚持党的领导情况。 2.监督检查党的组织建设情况。 3.监督检查党内政治生活情况。 4.监督检查党内政治生态情况。 5.监督检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1.监督检查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管理情况。 2.监督检查“小微权力”执行情况。 (四)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情况 1.监督检查村干部履职尽责情况。 2.监督检查村干部担当作为情况。 3.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 (五)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受理信访方式 1.信访接待室:浮渡客栈二楼8218(县委第二巡察组信访接待室) 2.巡察举报信箱设置地点: (1)浮山镇政府大门口 (2)浮渡、浮山、向阳、太平、女儿桥村部大门口 (3)巡察组驻地( 浮渡客栈 ) 3.举报电话:15656299102(工作日上班时间) 4.来信邮寄地址:枞阳县政务服务中心422室转县委第二巡察组收(邮政编码246700) 5.网络举报邮箱:zyxwxc2@126.com 四、受理信访时间 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4月24日。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县委第二巡察组 2019年3月15日 巡 察 公 告
按照县委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19年3月15日开始,对雨坛镇双丰、合响、新塘、新民、雨坛、先锋、高峰等七个村开展巡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重点巡察各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1.监督检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关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2.监督检查打赢脱贫攻坚战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情况。 (二)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1.监督检查坚持党的领导情况。 2.监督检查党的组织建设情况。 3.监督检查党内政治生活情况。 4.监督检查党内政治生态情况。 5.监督检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1.监督检查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管理情况。 2.监督检查“小微权力”执行情况。 (四)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情况 1.监督检查村干部履职尽责情况。 2.监督检查村干部担当作为情况。 3.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 (五)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受理信访方式 1.信访接待室:雨坛镇司法所一楼接待室(县委第三巡察组信访接待室) 2.巡察举报信箱设置地点: (1)雨坛镇政府大门口 (2)双丰、合响、新塘、新民、雨坛、先锋、高峰村部大门口 (3)巡察组驻地(雨坛镇司法所) 3.举报电话:15656299103(工作日上班时间) 4.来信邮寄地址:枞阳县政务服务中心422室转县委第三巡察组收(邮政编码246700) 5.网络举报邮箱:zyxwxc3@126.com 四、受理信访时间 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5月10日。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县委第三巡察组 2019年3月15日 巡 察 公 告
按照县委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19年3月15日开始,对钱桥镇高丰、钱桥、朝阳、石马、新埠、兴旺、大塘、洪湾村等八个村开展巡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重点巡察各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1.监督检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中央关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2.监督检查打赢脱贫攻坚战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情况。 (二)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1.监督检查坚持党的领导情况。 2.监督检查党的组织建设情况。 3.监督检查党内政治生活情况。 4.监督检查党内政治生态情况。 5.监督检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1.监督检查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管理情况。 2.监督检查“小微权力”执行情况。 (四)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情况 1.监督检查村干部履职尽责情况。 2.监督检查村干部担当作为情况。 3.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 (五)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受理信访方式 1.信访接待室:钱桥镇希悦宾馆一楼8108室(县委第四巡察组信访接待室) 2.巡察举报信箱设置地点: (1)钱桥镇政府大门口 (2)高丰、钱桥、朝阳、石马、新埠、兴旺、大塘、洪湾村村部大门口 (3)巡察组驻地(钱桥镇希悦宾馆) 3.举报电话:13295620966(工作日上班时间) 4.来信邮寄地址:枞阳县政务服务中心422室转县委第四巡察组收(邮政编码246700) 5.网络举报邮箱:zyxwxc4@126.com 四、受理信访时间 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5月15日。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县委第四巡察组 2019年3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