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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二轮
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12-28 15:32 来源:枞阳县纪检监察网   作者:县住建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1127日至122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3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树牢“巡察整改是重大政治任务”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抓落实

(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快速部署

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布置整改工作,传达学习县委书记刘亚东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端正态度,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看待整改意见,以严谨、细致的作风认真开展好整改工作。成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作为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所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一名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强化整改工作的领导。针对巡察反馈的三个大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由全体党组成员分别牵头,按照各自的分工和职责,逐条落实。对一些涉及全局性的问题均由党组书记挂帅,牵头负责落实,带头抓好整改,对其他班子成员牵头的整改问题和交办事项的办理进度及时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上下联动,制定整改方案

321局党组会议对巡察组指出的三个大方面问题,全面梳理、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反思警醒,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落实方案,在报县委巡察办多次审核后,下发了《<关于印发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枞建组[2018]8号)作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同时责成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根据整改落实方案,认真对标检查,进一步修订、细化、完善具体的整改方案,并以文件形式下发执行。

(三)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整改台账

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巡察反馈的问题,剖析根源,找准症结,认真梳理分类,主要是四个大方面:一是在执行政治纪律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开展落实“两个责任”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开展局党组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整改。二是在执行组织纪律和选人用人方面,加强执行组织纪律;进一步规范干部管理使用。三是在执行廉洁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大力加强廉政教育,进行防范规避廉政风险整改,加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四是在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四风”方面,强化生活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狠抓“四风”问题整改。分别列出问题清单,对照清单逐项逐块明确整改措施、牵头单位、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实行挂单整改、对账销号,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四)强化督导检查,推进整改落实

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督导落实。整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督查工作机制,针对反馈的三个大方面问题,由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牵头,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一周一汇报,汇总建立督查台账,整改落实进度一目了然。对督查出来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给予通报。对按时限保质保量完成承办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整改不到位、进度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纠正,严肃整改,限期完成。

二、聚焦巡察反馈意见,不折不扣抓整改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针对“防治‘吃空饷’问题有关文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及时调整县住建局整治“吃空饷”领导小组,由局纪检组组长牵头,410日对“吃空饷”问题开展了一次全面专项排查整治。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一经发现及时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防止“吃空饷”问题反弹。二是责成县质监站将从财政套取的三个在编在岗人员的工资及时拨付给企业县监理公司,共计19.86万元。三是局党组对整治工作不力、对下属部门检查监管不严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向县纪委书面作出了深刻检查。

2、针对“落实县直工委关于对2008年至2015年度党费缴纳情况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问题。

一是已明确各支部党费收缴专职人员并要求按时收缴登记,同时对党费收缴基数进行了认真核查。二是对2008年至2015年机关等6个党支部未按要求补缴党费的,已要求6个党支部书记与县直工委对接,补缴欠款1520元,6个党支部书记对党组作了深刻书面检查。三是530日住建局成立住建局机关党委,进一步加强对系统各支部党建工作的领导。

3、针对“落实上级企业改制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不力”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住建局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活动方案》,局班子成员分别组织带领3人为一组的调研班组,深入企业进行调研,摸清企业经营状况。二是局党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企业改制计划,将按计划逐步实施企业改制工作。

4、针对“未制定党组议事规则。“三定方案”“三重一大”等事项应纳入党组研究事项未纳入党组会”的问题。

局党组修订完善了《县住建局党组议事规则》,坚决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321日局党组会研究了局老办公楼资产处置“三重一大”问题;328日局党组会按照党组议事规则研究了2018年工作要点,局综合服务中心验收,机关考勤和公务接待等“三重一大”事项;518日局党组会议已对局二级机构人员调整和交流进行了研究并作出了决定。

5、针对“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对下属困难企业如何解困办法不多,对建筑行业项目如何监管谋划不够”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已要求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建工股、质监站、安监站、监理等部门分析重建轻管存在的问题,探索进一步加强监管的对策和方法,已提交党组会研究通过,制定颁发监管细则予以实施。二是采取技术培训,行业指导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扶持力度,320日我局已举办了一期300多人的从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班。

6、针对“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缺乏交流沟通”的问题 。

已制定局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计划,组织下基层调研,局党组成员每次下基层调研要向局党组写出调研报告,局党组成员开展的谈心谈话和交流沟通要认真作好记录,每半年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检查。

7、针对“重业务轻党建,存在用局长办公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问题。

已分设好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制定了党组会议议事规则。2018321日和328日局党组按议事规则,已召开两次党组会研究了老办公楼处置、年度工作要点、服务中心验收、考勤和公务接待等事项。49日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了棚户区改造等相关行政工作,518日局党组会已研究人事调整和交流工作。

8、针对“财务制度不严,“三公经费”使用有违规现象;支出发票无证明人、审核人就报销;财务支出不应使用现金的使用现金支付”的问题。

一是2018417日对质监站20164名出差去黄山培训人员重复报销348.6元已经全部追回。二是对县自来水厂公司汪某私车公养问题,2017714日追回公养费用4277元,1016日立案查处,1025日县直工委已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三是201843日已追回退休人员违规兼职获取的31665元,并给予了问责处理。四是2018410日局党组以枞建组[2018]11号文件印发通知,由纪检组长牵头,监察室、财务室等组织开展全系统范围内财务大检查,进一步加大对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杜绝各种违规现象

9、针对“公务接待未严格执行‘三单合一’、‘四单合一制度’”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411日对各单位公务接待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二是已严格执行“四单合一”、未“四单合一”一律不予批报,如发现此类现象,将对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0、针对“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没有认真传达布置落实”的问题。

一是成立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枞建组[2017]28号)。

二是制定《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把意识形态学习纳入学习计划内容。三是2018年元月26日局党组召开中心组学习会,把意识形态学习纳入重点学习内容,学习了习近平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等相关内容。四是已制定2018年县住建局“传育立行”工作要点(枞建[2018]26号)。

11、针对“党组成员中有两名同志长期不参加党组会、民主生活会”的问题。

局党组责成长期不参加党组会的两名兼职党组成员在党组会上作了深刻检查,现两位同志均按党组通知要求参加会议。

    12、针对“自来水公司支部会议记录造假”的问题。

201843局党组已对会议记录造假的直接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对支部主要负责人员给予了批评教育处理,并对系统内其它党支部进行了严格要求,所有会议记录要实事求是。

    13、针对“党组对下属单位党建工作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成立住建局机关党委(枞建[2018]80号),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二是系统各支部已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已与县直工委对接,落实支部达标和党费补缴工作,系统所有支部均补缴补齐了党费。

14、针对“县监理公司、路灯管理所支部未按时换届”的问题。

监理公司支部和路灯所支部均在2016年按时换届,但未保存好县直工委换届批复,已于410日将县直工委换届批复复印存档。

15、针对“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的问题。

开展一次对前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回头看”,要求系统各党支部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学、做合格党员,做好相关记录,做到学有成效。

16、针对“住建局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局机关支部从巡察整改以来,认真落实了“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了“五规范、三满意”基层党组织达标活动。二是对系统支部开展一次“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大检查。三是成立了住建局机关党委,全面加强对系统党建工作的领导。

17、针对“民主集中制没有到认真执行,会议记录只有主要负责人意见”的问题。

已制定党组议事规则,重大问题均先由班子成员先分别发言,局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会议记录完整记录。

18、针对“局机关混编混岗现象严重”的问题。

323-30日县人社部门已组织开展招聘行政人员工作。我局申报招考2名行政工作人员,待招聘行政人员到位后,将逐步清理混编混岗人员。

19、针对“局安全办与安监站职责分工不清、出现互相扯皮现象”的问题。

518局党组会议已研究决定,局安办主任和安监站站长由一人担任,同时责成分管负责人进一步理顺安办和安监站的工作职责。

20、针对“交流不畅,部分重要岗位主要负责人任职十年以上未交流轮岗”的问题。

518局党组会议已研究决定调整交流了9个重要岗位负责人,涉及办公室、村镇股、行政许可股、安监站、城建档案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21、针对“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自来水公司管网配套费被住建局违规挤占”的问题。

  组织开展对局属各单位财务检查,对违规占用项目资金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责成县建司组织资金归还借款,并制定还款计划。

22、针对“部分零星市政工程未执行招投标程序”的问题。

一是已组织市政处、园林绿化处、路灯所、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学习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全面清理,党组会对分管负责人同志作了严肃批评。二是局党组会已研究印发市政零星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23、针对“机关及下属单位部分办公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

2018411426日局党组已由纪检组长牵头组织开展财务大检查,严格要求各单位按照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单笔10万元以上的物资和服务采购一律实行政府采购,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物资或服务采购,坚持询价或竞价采购,规范采购行为。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24、针对“执行工作纪律不力,执行考勤制度不严及上班玩游戏、睡觉等”的问题。

一是已修订完善机关考勤制度,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二是局党组以枞建组[2018]9号文件对中心窗口聘用人员扣除补助费400元,写书面检查,窗口首席代表作口头检查,对质监站工作人员通报批评并扣除年度2个月目标考核奖等处理。

25、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对干部职工廉政教育抓得不紧,对下属单位监督检查少,对下属单位财务从未检查”的问题。

一是已拟签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纪检组已开展对各部门落实2017年度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情况检查,同时组织开展财务大检查。三是局党组组织开展下基层调研,了解基层职工的思想动态,充分调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激情。

26、针对“局党组在执行纪律上存在宽松软。研究县建司借用资质监管时明知违法还要求向县局备案”的问题。

局党组责令分管责任人在党组会上作检查,同时,局纪检组以此为鉴,举一反三,今后将坚决依法行政,按规矩办事。

27、针对“外经建司职工2017年起反映问题,局党组没有及时处理,致使问题至今未了结,信访不断”的问题。

县纪委调查已结束,有关材料移交我局,我局与县直工委对接后,县直工委已立案,正在审查,追缴违纪款。

28、针对“局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已拟签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全程记实落实情况签字背书核查。

29、针对“局党组多名同志述职述廉报告每年基本雷同”的问题。

局党组责令述职述廉雷同的三名局党组成员在党组会上作书面检查,要求今后述职述廉报告要先送党组书记审查并签字。

30、针对“纪检组监督检查不力,开会布置多,监督少”的问题。

一是组织由纪检组长牵头,对局属各单位“三公经费”等方面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局属园林管理处通过自查,主动清退了“三八节” 慰问费。 二是核查二级机构以上负责人手机上加入纪检监察微信情况。三是对部分岗位调整人员和职能变动的单位,督促其修正和完善廉政风险点。四是检查局属单位班子成员2017年度政治理论学习笔记。

31、针对“单位研究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没有提出反对意见”的问题。

一是2018410日局党组以枞建组[2018]11号文件组织安排由纪检组长牵头,对各单位存在的“三公经费”管理等问题展开全面检查。二是纪检组负责人在党组会作深刻检查。     32、关于“两任党组书记对张某违规兼任外经公司经理及没有签聘用合同关系不闻不问”的问题。

一是已免去张某经理职务。二是201843日已追回张某违规兼职取得的31665元款项。

33、针对“公务出行用车没有派车单,以油票代替出租车发票报销”的问题。

通过检查,已扣回用油票代替出租车发票报销的全部款项。

34、针对“存在私车公养情况”的问题。

对县自来水厂公司职工私车公养问题,2017714日追回公养费用4277元,1016日立案查处,1025日县直工委已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5、针对“张某违规兼任县外经公司经理并以加班费名义领取报酬”的问题。

此项整改情况同第32条。

36、针对“私车公用超标准重复报销补助”的问题。

2018417对质监站20164名出差去黄山培训人员重复报销348.6元已经全部追回。

37、针对“机关及下属单位定额站、质监站存在以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一是县质监站、定额站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全部退回,并上交财政,其中定额站为88600元,局机关为29500元,质监站为30400元。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廉政约谈。

38、针对“机关及下属单位存在接待不规范、超标准、同城接待、违规用烟酒等”的问题。

一是开展“三公经费”大检查。二是督促相关单位修订完善制度。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要求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确保本单位不得出现此类现象。

39、针对“涉及外经建筑公司有关问题”的问题。

县纪委调查已结束,有关材料移交我局,我局与县直工委对接后,县直工委已立案,正在审查,追缴违纪款。

三、坚持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从严从实抓提升

(一)提高认识、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县委开展巡察工作,是对我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集中检验,在整改中我局共制定了70个整改措施,开展了5项专项治理,完善制度7项,追责问责8人次,挽回经济损失39.4万元,完成整改问题36项,全局上下要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改进作风、推动工作。

(二)抓好结合,全面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健康发展。巡察工作是监督与指导,更是教育与促进。对待巡察结果,不能就事论事,敷衍了事,更不能一阵风、走过场、流于形式。我们坚决接受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巡察工作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肩负起“一岗双责”,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巡察结果与业务工作、平时工作融为一体,使整改成效体现到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上,不辜负县委、县政府和巡察组对我们的期望,以实际行动为我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2-3211383;邮政信箱:枞阳县枞阳镇银塘东路县住建局办公室;邮政编码:246701;电子邮箱:49136745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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