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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18年11月5日开始,对县委党校开展巡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重点巡察县委党校校委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党组织建设情况。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七)结合党校特点,重点检查党校存在的有关问题情况。监督检查党校在党校姓党、阵地建设、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情况,是否严格管理资产资源,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工作人员廉洁履职情况;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情况,是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是否存在“账外账”等行为。 (八)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受理信访方式 1.信访接待室:县委党校五楼信访接待室。 2.巡察举报信箱设置地点:县委党校办公楼门口。 3.举报电话: 15656299102 (工作日上班时间)。 4.来信邮寄地址:枞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422室县委巡察办转县委第二巡察组收。 5.网络举报邮箱:zyxwxc2@126.com。 四、受理信访时间 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16日。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县委第二巡察组 2018年11月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