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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15日至10月1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水利局开展了常规巡察,2018年12月3日至12月21日开展了以脱贫攻坚为重点的专项巡察,并于2019年2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责任,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县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不折不扣地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意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利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二是细化整改问题。针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措施,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三是明确整改责任。制定了《县水利局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县水利局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员。各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坚持问题导向、成效导向,逐项梳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常规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1.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方面落实不够”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更好地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二是修改完善《枞阳县水利局议事规则》,明确规定“大额资金分配、资产资源处置、职工职称晋升、行政处分和大额资金分配”等重大事项,一律由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 (2)针对“党规党纪执行不力”问题 一是制定违规发放有关受刑处人员工资整改方案,动员受刑人员退回领取的从生效判决至开除处分宣布之日的工资。二是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及强制措施和行政刑事处罚有关规定,确保执纪工作不打折扣。三是原党组负责人作深刻检查,认真汲取教训。 (3)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修订《枞阳县水利局议事规则》,明确水利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由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用制度规范党组会议研究事项。二是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科学决策。对于“三重一大”事项,均按规定事先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后再提交局会议集体研究。对于上会议题,局领导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和看法,阐明依据和理由,表达各自明确观点,局主要负责同志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最后提出自己的意见,经会议讨论后作出决定。三是对能够公开的事项积极主动公开,保证政策落实公开透明。 (4)针对“存在好人主义”问题 一是研究出台《枞阳县水利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有深度、有力度,消除好人主义倾向。二是开展“回头看”,确保受党政纪处分人员均按要求处理到位。三是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完善管理制度、内部明察暗访等方式,全局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效能明显提升。 (5)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一是印发《枞阳县水利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明确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审阅把关,确保对照检查材料质量。二是班子成员紧密联系自己分管的工作,用实际例子做支撑,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见人见物见思想联系实际,认真研究对策,提出实质性、可具操作性的整改措施。三是结合“严强转”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是以本系统近年发生的违规违纪案件为反面教材,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以案促改。五是组织局办公室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2.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6)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在偏差”问题 一是制定《枞阳县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2019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切实增强党性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二是举办水利站站长、属单位负责人十九大精神集中学习培训,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三是统筹做好全系统集中学习培训工作,重要集中学习活动要向下属单位延伸,以上率下,确保学习教育工作全面、均衡发展。 (7)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重视”问题 一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在经常,形成常态、发挥长效。二是把党规党纪纳入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切实增强班子成员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和履职尽责能力,解决知行合一、学以致用问题。三是加强日常学习监督管理。以支部为单位,加强对党员日常学习的指导、督查,把干部学习情况纳入党员干部的个人考核。 (8)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指导不到位”问题 一是认真领会中央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密切围绕水利中心工作任务,找准立足点,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二是修订完善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工作目标督查内容,切实履行领导和监督责任。 (9)针对“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略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的机制,强化安全保卫设施建设,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二是加强职工教育和纪律管理,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三是失窃被盗现金由相关责任人赔偿,保证国有资产不受损失。四是切实关心职工实际困难,协调解决了水利系统自聘人员社保等实际问题。 3.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0)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遵守《干部任用条例》,按照县委组织部[2017]154号文件,规范选人用人。二是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制度,坚持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公示等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三是加强与地方党委协商沟通,着力解决下属单位“人事管理”与“组织关系管理”双重管理中存在“两张皮”的问题。 (11)针对“混岗混编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研究局机关借调人员的问题,结合区划调整和机构改革认真整改,3人清退,7人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了转岗。二是根据年龄结构、专长及综合素质,对局机关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了轮岗交流,进行了优化配置。三是根据编制空缺情况,积极向组织、人社部门申报,2020年计划招聘大学生6人,吸纳年轻优秀人才。 (12)针对“执行机构编制不严”问题 一是农水所与农饮站合署办公,明确一名主要负责人。机构改革后,农水所与农饮站撤消,其行政职能划转局机关。二是根据工管股职责,厘清工管股与建管处协调配合的关系,充分认识水利工作重心的重要转变,强化对水库、水闸、堤防等水工程的日常监管。机构改革后,工管股撤消,其行政职能划转局机关其他股室。 (13)针对“部分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轮岗交流不畅”问题 一是对储运站、城防所、马鞍山水库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轮岗交流。二是有计划对下属单位和局机关二级机构负责人开展轮岗交流,2018年以来交流轮岗人数达12人。 (14)针对“党组对下属单位的支部活动领导和指导不力”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切实增强执行《条例》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对机关支部及下属单位党建工作检查指导,严格按照支部标准化建设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加强与汤沟镇党委沟通,完成陈洲排涝站支部换届工作。 (15)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把党建工作纳入党组重要工作日程,做到党建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二是按照“一年打基础、二年出成效、三年上台阶”的要求,有力有序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三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切实提高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质量。四是加强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严格按程序发展党员,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五是各支部对2015-2018年党费缴纳情况进行清理整改,保证足额交纳党费。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各支部每年初核定一次党费缴纳基数,每季度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即时提出批评并从快整改到位。 4.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6)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统一思想,从根本上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出现。二是局属下属单位负责人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手机、手机费全部退还,并上缴县纪委指定账户;对招待费中烟酒和超标准接待部分由相关责任人退还,并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加强审核,按要求完善公务接待各项要素,进一步规范接待工作。四是定期组织对下属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对违反规定行为严肃问责。 (17)针对“理论学习存在形式主义”问题 一是进一步端正学风,严肃学习纪律,认真落实学习考勤、个人自学、专题研讨、学习交流等制度。二是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习、专题研讨、专家辅导等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中心组学习。三是坚持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局党组成员每人每年撰写一篇调研报告,提高学习成效,力戒学习教育流于形式。 (18)针对“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一是研究出台《枞阳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枞水[2019]6号),明确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方面控制措施和人员管理、设计变更、项目法人等管理方法,从制度层面规范管理。二是加强对工程建设程序、合同管理、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与安全等各个方面检查,对发现合同约定关键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且整改不到位的,依法纳入信用评价失信行为。三是按规定做好现场环境和水土保持工作。四是按照《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管护改革实施办法》(皖政办秘[2014]100号)规定的程序,督促有关乡镇完善相关手续,抓好八小水利工程验收工作。四是结合机构改革,积极推进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机构规范化运作。2019年我县在全省率先实行水利重点工程总承包制度。 5.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9)针对“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力”问题 一是出台《枞阳县水利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修改完善《枞阳县水利局议事规则》,明确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领导碰头会职责。二是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程序和开法。三对局党组部署的重要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增强党组决议执行力,将执行党组决定情况列入机关股室每月工作内容,确保政令畅通、一贯到底。 (20)针对“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不力”问题 一是加强招投标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018年以来所有工程项目设计均按规定履行公开招标或采购手续。二是严格执行《安徽省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和实标准》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合理和过罚相当的原则,规范行使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三是制定出台《枞阳县水利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2019对下属单位2018年度精细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前3位的先进单位给予奖励。四是通过定期不定期、明查暗访等形式,对机关和下属单位工作纪律、值班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做到常抓常管常严。五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落实水利站职工工资待遇和考核奖金等报酬。 (21)针对“执行廉洁纪律不力”问题 一是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整改规范。二是加强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津补贴发放。四是对巡察中出现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22)针对“运用执纪‘四种形态’不够”问题 一是加强培训教育,强化“四种形态”认知,确保局班子成员及党组织书记,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内涵,将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二是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压力传导,压实“两个”责任,把用好“四种形态”列入监督责任清单,使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问责在水利系统形成常态。三是开展“以案释纪、严守纪律规矩”警示教育活动,对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约谈、提醒谈话等方式,前移关口,督促其改正错误,构筑好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防线。2019年开展集体谈话3次,个人谈话127人次。 6.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23)针对“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年末召开专题会议总结考核,平时坚持经常性检查。二是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抓早抓小,加强全系统廉政教育和执纪查纠。三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有关记实规范,提高党风廉政责任清单记实台账质量。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联系,严肃查处对纪律规矩置若罔闻,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为。 (24)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印发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制定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每年在分管领域至少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二是将作风建设要求及时传导到业务领域,对于各领域党员干部存在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敢抓敢管,不留情面,使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予以提醒、批评、教育。三是班子成员、科级干部深刻反省,结合自己的工作分工,如实报告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作风的情况和抓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带头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认真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努力做到取长补短,攻坚克难,坚决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工作职责。班子成员如实、规范填写《记实手册》,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定期进行审阅签字。 (二)脱贫攻坚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1.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县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方面 (1)针对“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县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力”问题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一个学习专题,学懂弄通做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系列重要精神,认真履行好水利部门承担的脱贫攻坚职责。二是把扶贫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扶贫工作,听取水利扶贫项目建设和驻村扶贫村工作队的扶贫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落实各项精准扶贫政策,切实把责任扛起来、把任务落下去。三是将水利扶贫列为水利重点工作之一,全力抓好农村饮水安全、水利扶贫项目建设,2019年为具备通自来水条件的2142户贫困户接通自来水,完成小型农田水利扶贫项目96个投资1180万元,着力补齐贫困村水利短板。四是加强定点帮扶工作,做好“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提升帮扶成效。对口帮扶石婆村2019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7.316万元,贫困人口发生率由6.96%大幅降至0.2%,2019年顺利实现“村出列”目标。 2.党组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发现并推动解决扶贫政策执行方面 (2)针对“水利扶贫项目前期工作谋划不深不够”问题 一是对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3月20日完成了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验收工作,保证工程尽快投入使用,发挥效益。二是开展全县贫困户饮水现状进行摸底排查,对具备通自来水条件的贫困户登记造册,确保不漏一户不少一人。三是扶贫项目坚持按照村申请--乡镇审核--县筛选复核的程序进行安排,切实做好项目的前期规划、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工作,选好选准项目,最大限度地保证水利扶贫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科学性,杜绝项目在实施中发生变更的现象。四是认真组织实施“基础设施会战年”、“民生改善提升年”,抽调精干力量跟踪督促,协调解决施工中矛盾,防止施工队伍进场后因人为干扰无法施工的情况发生,严格按照序时进度、时间节点要求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全省考核排名第五,水利薄弱环节三年治理工作全省位次在中游行列。 (3)针对“党组履行脱贫攻坚责任,发现并推动解决扶贫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开展水利扶贫政策宣传,调动贫困村兴修水利积极性,帮助和鼓励贫困村积极申报水利扶贫项目。二是加大对贫困村支持力度。围绕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生存”条件,开展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水利扶贫项目两批共安排1180万元,全县所有贫困村全覆盖。 (4)针对“脱贫攻坚过程中驻村扶贫工作队人员管理不规范,仍然负责本部门具体工作”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县委组织部驻村扶贫工作队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驻村扶贫工作队人员与单位工作脱钩,自巡察以来,水利局扶贫工作队员没有参与单位工作,全身心投入扶贫工作之中。二是按规定落实驻村扶贫工作队人员的工作经费和生活待遇,全力支持扶贫工作队人员开展帮扶工作。 (5)针对“帮扶单位麒麟镇石婆村扶贫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协助帮扶村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清单,强化帮扶人职责意识,要求每月走访不低于一次,杜绝帮扶干部对帮扶对象不闻不问、不负责任的现象发生。二是落实精准要求。2018年7月、2018年12月我局派专人进驻石婆村,会同麒麟镇扶贫工作人员,对石婆村扶贫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整理、归档,认真核对贫困户基本信息,确保扶贫手册基本信息与国家扶贫系统信息一致,顺利通过了2018年12月省扶贫考核验收和2019年1月国家扶贫省际交叉考核。三是加强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切实把扶贫政策宣讲到群众家里,灌输到群众心里。 3.党组履行脱贫攻坚责任,发现并推动解决监管责任方面 (6)针对“县水利局作为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又是技术指导单位,对全县水利工程技术指导不到位,行业监管缺位”问题 一是开展2018年度“八小水利”和2019年农田水利扶贫项目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加强建设管理。各水利站切实履行工程质量监督职责,对施工中存在较大质量问题的,一律先停工整改后再施工,及时整改,防止工程出现质量缺陷不能通过验收,造成经济损失。成立调查组对凤仪村、祖龙村、云龙村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纠正。三是加强工程验收。按照《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管护改革实施办法》(皖政办秘[2014100号)规定的程序,会同县财政部门开展2017年度八小水利工程县级工程验收。 (7)针对“县水利局对涉及贫困村的工程项目,不按规定程序办理”问题 按照《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管护改革实施办法》(皖政办秘[2014100号)规定的程序,联合县财政部门完成了2017年度八小水利工程县级工程验收。 4.监督检查发现脱贫攻坚过程中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8)针对“监督检查发现脱贫攻坚过程中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强化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管理,定期听取驻村工作情况汇报,定期与工作队员谈心,及时了解掌握其工作生活及思想状况,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确保驻村工作队员在岗履职见成效。二是对我局驻村工作队队员进行约谈,要求其正视问题,坚决克服浮躁情绪,抛弃私心杂念,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把精力投到工作中。 三、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县水利局党组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彻底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群众的检验。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水利事业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3211188;邮政信箱:铜陵市枞阳县水利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246702;电子邮箱zyslbz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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