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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于2019年5月14日开始,对钱桥镇所属3个村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重点巡察钱桥镇邹姚、宣庄、马塘3个村级党组织。 二、巡察内容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对部分贫困村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枞巡〔2019〕2号)的文件要求,对村党组织巡察“回头看”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监督检查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着力发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履职不力等问题。 (二)监督检查基层组织建设情况,着力发现村坚持党的领导、党的组织建设、党内政治生活、党内政治生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监督检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着力发现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管理、“小微权力”执行情况中出现“微腐败”“小官大贪”等问题。 (四)监督检查基层党员干部作风情况,着力发现村干部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 (五)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三、受理信访方式 1.信访接待室:县委第四巡察组信访接待室(钱桥镇希悦宾馆一楼8108室) 2.巡察意见信箱设置地点:钱桥镇政府大门口、邹姚、宣庄、马塘村部等相关地点。 3.举报电话:手机:13295620966(工作日上班时间) 4.来信邮寄地址:枞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422室县委巡察办转县委第四巡察组收(邮政编码246700) 5.网络举报邮箱:zyxwxc4@126.com。 四、受理信访时间 2019年5月14日至2019年6月5日。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县委第四巡察组 2019年5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