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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 日上午,根据市纪委《关于认真抓好“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和县纪委《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风清气正的通知》精神,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局党委委员曾万胜召集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分工财务、公务接待、食堂、接待场所等负责人4人开展节前廉政约谈。 约谈会上,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曾万胜首先传达学习了市县纪委关于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和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精神,带领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务接待制度汇编》等规定。 曾万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加强学习。要认真组织学习市县纪委通知精神,加强党章党纪党规知识的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二要严守纪律和规矩。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规定,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进行宴请、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单位食堂就餐饮酒、严禁违规大办喜庆事宜等,坚决杜绝节日期间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三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部门负责人要带头执行相关纪律规定,坚持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队伍,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督促其强化纪律意识,做到令行禁止。四要严肃执纪问责。驻局纪检监察组将在节日期间开展不定期明察暗访,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把关不严、放任不管造成严重影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并按规定严肃追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