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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进一步实现纪法无缝衔接,11月份以来,县纪委联动公检法对刑事判决、提起公诉或不予起诉案件以及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面摸底,特别是对已违法犯罪但未给予党政纪处分的问题线索进行了认真排查。 摸清底数,集中清理涉法线索。此次清理的时间从1999年到2018年,跨度大、线索多,公检法等部门共移送法律文书647件,通过逐年核实逐案比对,共清理出待处置问题线索390件,其中被追究刑事责任119件,涉嫌违纪违法但未予起诉3件,被给予行政处罚268件。 部门联动,高效整理人员分类。为快速识别分类出违纪违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县纪委发函与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联系,协作提供全县党员、干部信息,县纪委对人员身份、党组织隶属关系、职务级别等情况进一步数据比对,逐人筛查,完善涉纪涉法人员相关信息。 建账销号,督促督办处分落实。建立《公检法线索处置管理台帐》,逐件登记造册,实行销号管理。对清理出的未给予党政纪处分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本着“谁的人、谁负责”的原则,将案件线索转交相关部门办理,督促其限期办结,并要求及时将办理情况上报销号。对未按期完成办理的,通过电话、下发督办单等方式督促落实到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