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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1月22日至2月2日对我办开展了巡察,3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和建议。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一)迅速制定整改方案。3月26日,我办及时召开党支部会议,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端正态度,立行立改,形成统一意见,上报整改方案,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的实际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 (二)做好组织动员全覆盖。4月2日,我办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一步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出台了《县人防办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制定整改台账,真正做到组织动员全覆盖。 (三)层层压实责任抓落实。在3月26日支部大会上,我办及时成立组织,明确责任,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整改全过程,从自身做起,带头做表率,按照各自分工,逐一进行分析,细化整改措施,对照整改台账,逐项抓好落实。并结合实际,于4月8日召开党支部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县人防办机关支部学习制度》等九项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5月1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把自己摆进去落实整改,党支部、办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对照巡察组巡察的问题,全面分析了产生问题的症结和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努力方向,班子成员分别作对照检查,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号召全办上下共同努力,全力整改,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我县人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抓好任务落实,保障整改出成效 根据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我办需整改落实问题共涉及“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方面17个。已全部整改到位,现公布如下: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针对“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人防工程建设、设备采购、拨付各乡镇工作站经费、聘用临时工作人员均未经集体会议研究”的问题。 一是完善了县人防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坚持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二是规范会议记录,确保记录真实全面准确。3月26日会议研究决定人防科普展示馆布展、党员活动室改造、办公桌椅购置、空调机购置、电梯维护保养、办公场所保洁等工作;4月2日召开党支部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县人防办机关支部学习等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4月8日党支部会议通过《县人防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了“三重一大”决策的范围、形式程序、监督管理以及责任追究,坚持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规范会议记录;4月16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办公场所搬迁工作,决定4月21日、22日正式搬迁;5月14日会议研究单位职工年度体检、人防工程使用管理、乡镇人防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等工作。 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会议记录显示开会时都是单位负责人发表意见,无其他成员发言讨论的过程”的问题。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鼓励参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积极参与讨论,会议前沟通,做到既有民主又有集中,落实支部书记末位表态制;二是认真抓好会议记录整理工作,确保会议记录不丢、不少,内容完整。3月26日、4月2日、4月8日、4月16日、5月14日、6月8日召开的党支部会议,会前都进行了广泛沟通,会上充分发扬民主,积极发言,支部书记最后总结,完备会议记录。 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无会议名称、主持人、出席人、记录人),经常出现研究的议题无结论,记录的内容表达意思不清”的问题。 一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严肃工作作风,强化工作检查指导与监督;二是加强办公室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会议记录准确、真实、全面、规范。3月26日召开的党支部会议和全体职工会议上,明确了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严肃工作作风,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同时,根据本单位当前实际情况,目前会议记录工作由一名副主任负责。 4、针对档案未经统一管理,由当事人自行保管的问题。 一是安排专业档案机构人员开展档案整理、分类、归档工作,确保档案真实、完整、全面、安全;二是在新的办公场所设置档案室,集中统一规范管理,确保档案安全。自1月12日起安排枞阳档案服务事务所专业人员对档案进行清理归档工作,4月21、22日正式搬迁至新的办公场所,已按档案管理规范要求设置了档案室,集中统一规范管理,确保档案安全。 5.针对“各项规章制度未及时修订,有些与现有规定相抵触”的问题。 一是按照现行规定修订相关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对公车私用、公务接待不规范行为,相关责任人在机关职工会议上作了检查。4月2日召开党支部会议,专题研究讨论相关制度的修订制定工作,4月8日党支部会议通过《县人防办机关支部学习制度》、《县人防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县人防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县人防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县人防办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县人防办财务管理制度》、《县人防办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县人防办请销假制度》、《县人防办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制度》等九项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按现行要求,对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安排都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单位负责人带头执行制度,以上率下,持之以恒。办主要负责人在4月8日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会上作了检查。 6.针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过大,且内控机制缺失,缺乏有效的相互牵制制度。2014年度至2015年度报车辆维修费8.12万元,2015年度报燃油费4.87万元,附件清单只一人签字(其中2015年度报车辆维修费1.99万元,维修清单无人签字),无证明人”的问题。 一是认真组织核查2014年度至2015年度车辆维修费和2015燃油费情况,发现问题严肃问责;二是2015年度报车辆维修费1.99万元,清单无人签字,审核审批把关不严,经办人、审批人、审核人在职工会议上作口头检查;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切实加强现有特种车辆的使用与管理,杜绝公车私用;四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约束机制,严把审核审批关。2018年3月26日组成由办两名领导参加的核查小组,从县政府办调取2014-2015年度财务凭证,逐项进行认真核查,2014年度至2015年度报车辆维修费8.12万元中,含小车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计62060元,含大车2012年、2014年计19870元;2015年度报燃油费4.87万元中,含小车2013年、2014年、2015年计44569.98元,含大车2014年、2015年计4108.52元;2018年4月2日形成《县人防办关于公务用车费用核查情况的报告》,根据核查情况,维修费和燃油费支出基本处在正常范围内,但对车辆使用管理缺乏监督和程序化的制度制约,经办人办事不严谨、审核审批把关不严、财务制度滞后和执行不力等诸多方面暴露的问题,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均在4月2日召开的会议上做了口头检查;同时修订制定了《县人防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县人防办财务管理制度》,特别明确了公车改革后目前指挥通信车的使用与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上述问题发生。 7.针对“原始支出凭证要素不全,附件不合规(如2014年报2013年度公务接待费未载明来客信息、公务内容、就餐人数、无详细菜单;部分差旅费、租车费未开税票,以普通定额车票列支)”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四单合一”要求;二是严格执行公务出差申报和批准制度;三是增强财经纪律意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完善审核审批程序,原始凭证要素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4月2日召开党支部会议,专题研究讨论相关制度的修订制定工作,4月8日党支部会议通过《县人防办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县人防办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坚持“四单合一”要求,公务出差执行申报批准制度,增强财经纪律意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严把审核审批程序关,原始凭证要素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8.针对“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走过场,真批评的少”的问题。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保证机制,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规范会议记录整理,具体、详实记录会议内容;三是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应广泛征求意见、告知事项,上报县直工委。4月8日、4月16日召开的党支部会议上,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了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保证机制;2月11日召开的2017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5月14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大家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红脸”、“出汗”,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增强了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切实做到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并按要求上报县直工委。 9.针对“党建工作滞后,党费收缴不合规”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学习,掌握党建工作基本知识,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要求,解决好党建工作滞后的问题;二是切实加强党建工作,提高全体党员党性认识,加强对党费收缴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每位党员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并对缴费情况进行公示;三是认真核定党员党费标准,并严格执行核定标准。年初对每名党员的党费标准按规定进行测算予以公示并上报县直工委,截止3月31日,所有党员均已足额缴纳了第一季度党费,4月份、5月份的党费是按月缴纳并在党务公开栏进行了公示。 10.针对“发展党员不符合程序要求”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切实加强党建理论和业务学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依归按程序开展党建工作,发展党员严格实行好票决制;三是人防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要作口头检查。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办党支部书记就此事在4月2日的支部会议上作了口头检查,4月8日、4月16日的两次支部会议上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1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到位(2014年以来组织生活会只开过1次,未按要求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没有党务政务公开栏和党员活动室)”的问题。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办主要负责人兼县住建局党组成员要按要求积极参加住建局党组会议,并参加其他党内政治生活;三是严格落实按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按要求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四是按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要求,在新的办公场所建设党员活动室,并开设党务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应公开事项。2月11日召开组织生活会,按要求认真进行民主评议党员;4月8日、4月16日的两次支部会议上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5月14日召开县委第一巡察组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从党组织成员做起,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主题党日”等组织制度;5月15日固定党员活动日,在党员活动室,举行重温“入党誓词”宣誓仪式,党支部书记上党课,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办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3月21日、6月7日、6月8日的住建局党组会和理论中心组学习会;4月21日、22日搬迁办公场所搬迁后,党务、政务公开栏和党员活动室建成使用。 12.针对 “‘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活动流于形式,程序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拟定学习计划;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做好专题活动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三是今后其他专题学习,严格按照县委统一规定,要真学、学懂,坚决不走过场。积极做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的准备工作,严格按照县委统一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坚决不走过场。2月5日组织学习传达县委十三届全体(扩大)会议精神,4月8日、4月16日的两次支部会议上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5月15日党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6月8日组织学习“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3.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一名挂靠党员长期在外,缺乏有效监督,从未参与党组织活动”的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两个责任”认识并落实到位,支部书记认真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做到经常拉拉袖子提提醒,同时支部书记接受全体党员监督,放下架子,真融入;二是将挂靠党员的情况,如实向县直工委报告,转出县人防办党支部。4月8日、4月16日的两次支部会议上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两个责任认识并落实到位,支部书记要认真督促党风廉政建设。挂靠党员组织关系已于3月底转出县人防办党支部。 14.针对“违规发放加班费,2015年7月和12月两次累计发放加班费3200元”的问题。 一是彻底纠正过去关于有关加班费发放的会议决定,严格执行上级的各项规定;二是收缴违规发放的加班费3200元;三是严格执行机关财务规定,完善财务制度,重大开支、财务、津贴都必须经过集体研究。4月2日党支部会议上,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彻底纠正过去关于有关加班费发放的会议决定,严格执行上级的各项规定;退缴违规发放的加班费5人次共3200元。今后严格执行机关财务规定,重大开支、财务、津贴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也必须经过集体研究。 15.针对“未经会议研究,仅凭保险公司的意见,发放聘用司机行车安全奖,2014年至2017年累计1.15万元” 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详实会议记录;二是行车安全奖多发部分予以收缴,3月26日会议研究并制定了《县人防办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对2014年至2017年违规多发的相关奖金予以追缴。 16.针对“未经集体会议研究,视同正式职工发放聘用人员(司机)相关津贴”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严格执行财经规定;二是比照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聘用司机的用人做法和工资福利待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研究决定,规范聘用人员津贴。根据聘用人员工作岗位和工作性质,合理规范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2018年4月8日经支部会议研究决定,比照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聘用司机的用人做法和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并讨论通过《聘用合同》。 17.针对违规批准某商业综合楼项目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缓交,导致该款项至今仍未上缴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枞阳县人防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足额收缴某商业综合楼人防易地建设费;二是分管工程建设负责人和办主要负责人在机关会议上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今后明知无权批准缓交易地建设费仍然审批的,从严处理;三是梳理清理近年审批项目,举一反三,坚决做到应建尽建、应收尽收,严格落实《人防法》规定,严禁减免缓现象发生;四是加强人防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按规履行职责。人防办两位负责人主动承担责任,多次催缴该商业综合楼人防易地建设费,3月23日该款项425272元已缴至县财政非税专户;4月8日在党支部会议上,办两名负责人分别作出深刻检查,对今后批准缓缴易地建设费的,从严处理。同时,梳理近年审批工程项目,举一反三,坚决做到应建尽建、应收尽收,严禁减免缓行为,某公司在一期工程建设时,经有关部门协调和有关领导批示,缓缴了易地建设费,我们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大收缴力度,5月23日足额收回人防易地建设费601971.48元。 三、坚持常态长远,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办的巡察,我办已对三个方面17个问题进行了整改,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今后一定要高度重视,长期坚持抓好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一是毫不松懈地搞好后续整改落实。人防办党支部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长期坚持的整改内容,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办党支部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三是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针对县委第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彻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持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人防建设规范化管理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是以巡察整改成效推进人防建设。坚持把此次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一次难得机遇,以整改成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人防建设良好的政治环境,促进枞阳人防建设健康发展,让全办干部职工满意,让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放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62-3252022;邮政信箱: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银塘路新县住建局西侧人防办;邮政编码:246701;电子邮箱:2643667478@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