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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18年11月19日开始,对县房改办开展巡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重点巡察县房改办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党组织建设情况。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情况。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七)结合房改办特点,重点检查房改办存在的有关问题情况。监督检查县房改办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房改政策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情况,是否严格管理资产资源,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工作人员廉洁履职情况;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情况,是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是否存在“账外账”等行为。
(八)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受理信访方式
1.信访接待室: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425室。
2.巡察举报信箱设置地点:县房改办办公室。
3.举报电话: 15656299102 (工作日上班时间)。
4.来信邮寄地址:枞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422室县委巡察办转县委第二巡察组收。
5.网络举报邮箱:zyxwxc2@126.com
四、受理信访时间
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30日。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县委第二巡察组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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