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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了规范本纪检监察组所有单位的公车使用及停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开展了公车专项整治,严防公车私用和乱停乱放。 一是全面排查摸底。为了掌握本组所有公车情况,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单位和下属单位的公车数量、车辆品牌、车牌号、驾驶员姓名、车辆管理人员、公车停放地点等情况,纪检监察组再进行汇总备查。通过排查摸底,本组共登记公车41辆,其中城管摩托车10辆,企业公车6辆。 二是规范停放地点。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各单位上报的公车情况进行核实和甄别,同时要求所有公车一律停放在办公场所或指定场所,不得停放在小区。对不符合停放地点的,责令其立行立改。 三是严格实行备案。为了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在节假日有抢修任务的供水和路灯管理等单位,对其使用公车严格实行备案制度,由用车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局的分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纪检监察组备案。 四是开展明查暗访。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将不定时组织明查暗访,特别是国庆等节假日期间,对公车使用和停放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违规使用或停放公车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要求严肃处理,并进行通报。 |









